不斷更新/藍白表決通過國會調查權!可要部隊提供資料 法人與社會關係人若拒絕會被罰1至10萬
立法院今(5/21)繼續處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一早朝野再爆發推擠衝突。立法院長韓國瑜強勢主導議事進行,除了延續上週舉手表決模式,面對民進黨要求清點人數,韓國瑜僅以「進行連續表決,不再清查」,繼續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表決車輪戰開始。在藍白多數優勢下,表決通過藐視國會罰則,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並新增國會調查權,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資料,公務員若不從送監院、法人及人民團體等則會被罰1到10萬元罰鍰。
人事同意權部分,表決也通過將不記名改為記名投票,審查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審查過程需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若有不實、隱匿等,最高也可處20萬元。
上週五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朝野激烈衝突下,共有6名立委送醫,不少立委負傷,衝突畫面攻佔國內外媒體版面。總統賴清德昨就職演說,也特別針對新國會三黨不過半指出,「立法院的議事運作,應該遵守程序正義,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才能避免衝突,維持社會的安定和諧」。
不過,立法院議場7點一開門,朝野立委為了進入議場,又再度爆發推擠衝突。在綠營「國會黑箱,退回重審」口號、國民黨「尊重院長、尊重國會」口號聲中,韓國瑜宣布休息並邀請黨團幹部協商,因民進黨未出席,韓國瑜在9點35分宣布繼續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
上週五已表決6條條文,包括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針對立委口頭提問,「應接受即時詢答」;立院開議日若協商無共識時,由立法院長召開全員談話會表決。
今天議程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開始處理,韓國瑜宣布仍以舉手表決方式處理,民進黨團祭出要求點名表決,但遭藍、白多數否決。民進黨團再提出清點人數,但遭韓國瑜裁示否決;民進黨團再針對舉手表決表達異議,韓國瑜則以上週五已針對表決模式進行表決,依照決議既許採行舉手表決。國民黨為加速議事進行,不予修正條文都撤案,但民進黨團也提出修正動議反制,雙方議事程序攻防。
針對反質詢部分,最後表決通過國、眾共同第25條修正版本,新增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不得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更明定被質詢人若違反前項規定,主席得制止,並要求被質詢人答覆,若被質詢人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至2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罰。
除了可以罰鍰外,出席委員5人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虛偽陳述依法追訴刑事責任。依照國、眾所提《刑法》第141條修正草案內容,若修法通過,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虛偽陳述可處1年以下以求圖形、拘役或最高20萬元罰金。
針對審計長、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的人事同意權部分,表決通過國、眾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將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明定審查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審查過程需舉行公聽會;條文也明定提名機關應在提名後7日內,將提名人學曆、論文、財產、刑案紀錄等資料送交立院,面對審查與詢問需當場具結,絕無匿、飾、增、減等語,若答復不實、隱匿資料或提供虛偽資料者,經院會決議,得處2萬元至20萬罰鍰。
國會調查權部分,也在藍白優勢下二讀表決通過,立院經院會決議,可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值得注意的是,表決通過的條文,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時,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5日內提供文件與資料。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立法院要調閱的文件資料及檔案,經立院決議可移送監察院;至於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則經院會決議後,可處1萬元到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罰。
另外,表決也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延長會議時間,今晚將繼續挑燈至晚間12點。由於場外公民團體串連出席者愈來愈多,立院警備也加強,立法院總務處稍早發文,中山南路大門口自下午5點關閉,其餘出入口視情況機動關閉。
出稿:10:12
更新: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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