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國稅局計算遺產稅結果 張國政興訟敗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兒子張國政不服2筆境外信託利益權利的遺產稅計算結果,對台北國稅局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法院今天認為,原處分無誤,判張國政敗訴。可上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兒子張國政不服2筆境外信託利益權利的遺產稅計算結果,對台北國稅局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檔案照片/長榮提供)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兒子張國政不服2筆境外信託利益權利的遺產稅計算結果,對台北國稅局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檔案照片/長榮提供)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表示,張榮發於民國105年1月20日過世,繼承人共有李玉美、張國華、張國明、張國煒、鄭明維、鄭明宜等6人,經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4人於核准展延申報期限內的同年10月20日辦理遺產稅申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於106年間核定遺產總額新台幣249億9601萬0200元,應納稅額24億0548萬2085元。
判決指出,張國政對於境外信託利益權利對其不利的核定結果部分不服,主張18億9522萬5467元、46億9073萬1504元這2筆,合計應減價差9億8538萬9060元、得調減稅額計9853萬8906元。

張國政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北國稅局核計結果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即張國政敗訴。全案可上訴。

另外,有關遺囑無效訴訟部分,張榮發留下遺囑將遺產留給二房兒子張國煒,大房兒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一審敗訴後提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原訂110年12月7日宣判,但後來沒宣判,法院指出因案情須再釐清,諭知再開辯論,至今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