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普發6千爽花完怒勒斃兄長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13年10月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去年4月間發生一起人倫悲劇,現年45歲的陳姓男子,酒後與哥哥發生衝突,因不滿沒有工作、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資格的哥哥常跟他要錢,而政府疫後普發現金6000元,哥哥竟然一領就花光,盛怒之下拿溜狗繩纏住哥哥脖子,將他勒斃。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新北地院今(15)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陳男13年10月徒刑。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去年4月3日上午9時30分許,因與哥哥發生口角爭執,竟基於殺人及違反保護令故意,手持遛狗繩,勒住哥哥頸部,造成他窒息呼吸衰竭而亡。

本案由3位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參審,陳男否認有殺人故意,因細故對患有中度身心障礙的兄長犯下本案手段兇殘犯行,而他有多次違反保護令前科,且申請保護令的大多是本案被害人,可見其素行不佳,有多次對被害人施以家暴之情形。

判決指出,經台北市萬芳醫院精神鑑定,並由具司法精神專科資格的吳姓醫師到庭作證,陳男行為時不符合刑法第19條規定,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有所欠缺或顯著降低,但陳男智力偏中下,如果以1至100比喻,1是最好、100是最差,則陳男的智力排名會落在很後面。

快新聞/不滿普發6千爽花完怒勒斃兄長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13年10月
快新聞/不滿普發6千爽花完怒勒斃兄長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13年10月

此外,吳醫師指出,陳男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又長期酗酒已有酒精成癮情形。

量刑方面,雖然陳男僅國中肄業,職業是鐵工,曾結婚但在兒子滿月時離婚,其有婚姻不順、工作壓力及獨自扶養兒子等壓力,陳男的母親也多次到庭哭泣表示,「我已經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輕判」;加上陳男的義務律師開庭時,也多次強調社會底層無奈,指出陳男受限於智力無法受更高教育來提昇自己,落入所謂「貧窮陷阱」,遇糾紛只會以暴力解決,但陳男也會買手機給妹妹,可見不是惡性很重的人,希望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輕判。

不過,判決指出,除了陳男有家暴前科外,也曾因在家裡放火被判公共危險罪,入監服刑10月,但出獄後仍做出本案兇殘犯行,顯見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不易判處過輕刑度。

新北地院表示,國民法官審酌上述各種情形後,斟酌生命的可貴與被告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依殺人罪判陳男1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原文出處:快新聞/不滿普發6千爽花完怒勒斃兄長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13年10月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竹北公園「誘童案」大逆轉! 發文家長道歉:誤會女兒想像情節
基隆警值班遭撞亡傳未認定「因公殉職」 警政署:仍在審查階段
基隆市衛生局粉專遭駭客盜用 張貼大量不雅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