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證實富士康4台幹遭逮 家屬控:強迫失蹤無法律見

國台辦證實富士康4台幹遭逮 家屬控:強迫失蹤無法律見 227
國台辦證實富士康4台幹遭逮 家屬控:強迫失蹤無法律見 22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CNEWS匯流新聞網》日前報導,富士康鄭州廠有4名台籍幹部,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非公收賄」,帶回進行調查,至今仍被「監視居住」,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證實,4名台幹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由於陸委會認為案件情節怪異,鄭州公安以相當於台灣的「背信罪」為由拘留4名台幹,日前就曾此事詢問過鴻海,而鴻海仍堅稱公司無損失,4名員工也沒有做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

因此陸委會認為,此案不排除是少數公安腐敗濫權,中國有關單位應盡速調查處置;而4名台幹的家屬在得知國台辦的說法後認為,只有鴻海能證明4名台幹的清白,希望鴻海能給予協助。

國台辦證實富士康4台幹遭逮 家屬控:強迫失蹤無法律見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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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調查,這4名目前遭監視居住的台幹,曾經有人收到被公司禁止合作的經銷商「奧普」的死亡威脅,曾揚言不給訂單就要找公安弄死他,沒想到該名台幹真的就被逮捕。

此外,4名台幹目前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迫失蹤),也不需經過檢察院或是法院同意,公安可強制執行,沒有通知家屬,家屬也無法聯繫當事人,甚至連律見都不准,且24小時都被監視,期間若是遭到刑求,其供詞可能都是嚴刑逼供下所畫押。

更離譜的是,其中一名年紀較大、患有慢性病的台幹,在監視居住期間因為不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精神折磨,曾說出:「要我認什麼都可以,只要讓我出去。」甚至在看守所時被銬在馬桶旁。

另一名遭逮的台幹則是在監視居住期間因空間不足,長期被要求同一姿勢,到看守所後出現肌肉萎縮,並被警告不能找媒體,公安還曾經出示冒用公司名義的假文件,威脅恐嚇,要求他畫押認罪。

以上種種對比中國國台辦所提的「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現在看來是極其諷刺,且早在2019年,鄭州航空港區公安局就發生類似的商業刑事案件,同樣栽贓被害人「損害公司利益、挪用資金」,經偵大隊長司豫洛也被指控參與其中,時任港區書記張延明最後也因嚴重違法違紀被免職,和此次鄭州公安局局長付謙違法違紀被雙規,讓人不得不質疑公安局辦案的「公正、公開、公平」?

國台辦證實富士康4台幹遭逮 家屬控:強迫失蹤無法律見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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