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刪「吳斯懷條款」有問題 翁曉玲不撤案、還要繼續提案
[Newtalk新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擬直接刪除俗稱「吳斯懷條款」,有關退將赴中國違法的相關條文與罰則,雖該提案連大多同黨立委都不認同,導致無法成案。但翁曉玲今(13日)再發聲開嗆,反對民進黨的「綠色恐怖」、維護人民行為表意自由,捍衛自由民主的憲政價值:面對如此極權統治,她不會撤簽法案,並且會持續提案刪除如此這般的「綠色恐怖」法案。
被俗稱「吳斯懷條款」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 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前項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同法第91條規定,違反第9條之3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可停止領受 5 年退休俸50%~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退休俸;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無退休俸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台幣 200萬元以上 1,000萬元以下罰鍰。
翁曉玲則提案主張,「國防、外交、退將等人員如向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表達禮貌』之行為,竟處予200萬~1,000萬高額罰鍰,以及剝奪退休俸等嚴重處分,已明顯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權保障。
面對輿論強烈反彈。翁曉玲則稱,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已進入宛如過去白色恐怖般的「綠色恐怖時期」,民進黨透過各種公權力手段去迫害持不同政見和反對民進黨政權的老百姓,塑造只能吹捧民進黨和「台獨」,不容許與中國交流來往、支持「一中憲法」之恐怖政治氛圍。
翁曉玲批評,這 8 年來,民進黨憑藉行政國會優勢制訂多項惡法,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用極為模糊、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和不符比例原則的嚴厲處罰規定,去營造恐懼氛圍,企圖透過國家公權力掌控人民的思想、逼迫人民無條件服從,而不敢表達任何與官方立場相左的意見,難道這不是重啟白色恐怖、再現威權時代的殘影嗎?
對於「妨害國家尊嚴」定義,翁曉玲更問,前總統蔡英文、總統賴清德貴為中華民國總統,不開口唱國歌,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當民進黨上上下下鼓吹「台獨」時,這難道不是妨害國家尊嚴?
翁曉玲主張,對於退休首長、將領等人士參加中國方活動的行為,不過只是起立、致意等一般禮貌性行為,就被視為是罪大惡極的「妨害國家尊嚴行為」,不僅面臨政府高達千萬的罰款,還可能被剝奪退休金,撤銷各種獎章、勳章等榮譽,完全不符比例原則,而且嚴重侵害人民表意自由和行為自由。這樣的懲罰性罰則,難道不就是羅織入罪、箝制人民自由的惡法嗎?
翁曉玲表示,她認為,凡是參與中國方活動或與中國方人士交流之人民,如有洩漏國家機密和職務上機密之行為,均應嚴懲,類似此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絕不容寬待,目前刑法、國安法規均已明訂相關處罰規定。
翁曉玲更認為,表意自由與思想獨立是民主的基石,不該被公權力無故干涉,更不該因一般形式禮儀上之習慣而蒙受重罰。這樣的惡法會帶來何等可怕的寒蟬效應?今天民進黨打壓的,僅僅是因為一般禮節而致意的人,明天民進黨可能就會打壓買淘寶商品、玩中國線上遊戲的老百姓,及生活在中國的台幹、台胞和學生,因他們常常會看到五星旗、聽到義勇軍進行曲,最終讓整個台灣回到恐懼統治的陰影下。
翁曉玲表示,她提案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中處罰卸任首長和將領參與大陸地區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情事之規定,目的就是要遏止這種違反自由人權保障的惡法,捍衛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我不會撤案」,並且會持續提案刪除如此這般的綠色恐怖法案。
翁曉玲更稱,她相信會有更多人與她有相同的信念,拒絕這種政治打壓,拒絕任何形式的法西斯式專制,一起牢牢守護住台灣的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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