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就挨罰? 藍白「藐視國會罪」引外資擔憂

台北市 / 張寓科 陳知學 報導

藍白兩黨立委提案增訂「藐視國會罪」,刑責最重可關三年或30萬元罰金。對象包括私部門、企業、法人、相關團體...等等,只要不配合立委質詢,拒答或不提供資料,都有可能觸法。這樣的訊息被質疑是否將立委職權吳線上綱?也引發了外資的恐慌,歐洲商會就刊登了一份報告,提醒在台外商密切追蹤這項提案,因為只要不配合立法院調查,都有可能觸怒立委而吞下刑責。

洋洋灑灑大篇幅報告,藍白立委要推行的藐視國會罪,歐洲商會亮紅燈示警,提醒在台營運跨國公司要密切追蹤,尤其公司管理層必須注意,如果拒絕配合立法院調查,那就有很高風險會觸怒立委。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VS.NCC主委陳耀祥(03.11)說:「我認為你不公開,你不敢公開諮詢委員會代表你是,(沒有這個是對專家跟政府的規定),請尊重我的質詢權。」像這樣訊息不公開就可能觸法,而且對象不只是中央官員,還包括企業、法人、團體...等等,只要立委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答、不提供資料,甚至陳述造假,都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現在我們所推動的藐視國會罪,並不是全球獨步,而美國也有相關類似的刑責。」國民黨立委謝衣鳯說:「我們必須要重視與國際法律的接軌,以及不損及外國商人在台灣的利益。」

就連藍委也提醒,自家法案確實要注意,畢竟台灣是出口導向國家,得與國際接軌,而藐視國會罪起源自英國,但有明確規範,禁止誤導及洩漏議會祕密,不得威脅國會議員,但目前還沒有實際罰則,至於美國,是立基在國會的「行政調查權」,如果不配合傳喚或拒答,可處最高1年有期徒刑,或10萬美元罰金,這回台灣在野黨,提出「藐視國會」法案,被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30年來國會首見,封殺民進黨團國會改革版本,4月15日藍白「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強出委員會,預計5月17日就要表決,趕在520要賴清德,做違憲的國情報告,即問即答製造憲政衝突。

行政院長陳建仁說:「官員們到立法院備詢的時候,實際上並不會有所謂的藐視國會的想法,社會各界以及外商都有許多的聲音和回應,我也希望立法院能夠多方蒐集。」藐視國會罪,是保障質詢權還是過度擴權?就怕風聲鶴唳的氛圍,成為壓垮內外資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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