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灣燈會蟲洞射壞手機 9案賠3萬

中台灣元宵燈會年初在台中市中央公園登場,其中「時光燈會」展區以雷射光布展,有遊客拿出手機拍下展區美照,事後卻發現手機感光元件遭雷射光照射後損壞,向市府索賠。台中市建設局8日說,有接獲9位民眾申請賠償,共賠出3萬5857元,未來擬定採購契約時將納入民眾財損保險。

中台灣元宵燈會2月在中央公園舉辦,由市府5局處打造8大主題展區,狂吸350萬參觀人次。不過,台中市議員張芬郁日前接獲陳情,指出「龍之異次元」展區內的「時光蟲洞」,使用大量雷射光束營造科幻感,現場未提醒雷射光束直射可能危害眼睛或手機損壞,有遊客拿起手機拍照,事後再拍其他照片竟出現紫色斑點,才發現手機被雷射光射壞。

吳姓遊客說,他發現手機受損即致電建設局詢問賠償事宜,直到4月下旬,建設局安排手機受損的用戶和廠商協議賠償事宜,不僅要特地請假到指定地點協議,廠商還只願賠償1000元,讓他氣得跳腳,最後才以維修費用折舊賠償達成協議,獲賠約6000元,並需舉證在蟲洞拍照致手機損壞。

張芬郁說,蟲洞光束效果好,但遊客入內紛紛低頭閃避光線,儘管貼了告示仍有遊客未注意,要求市府未來舉辦相關活動應事先檢查現場布置,移除有危險疑慮的設置,與廠商擬定的合約需考量財物損失,保障遊客權益。

建設局說,接獲民眾反映當天即增派人力搭配告示、廣播提醒民眾,此次共9位民眾申請賠償,共賠3萬5857元,過程積極協調,後由施工廠商透過協賠程序完成賠償。未來將於採購契約納入民眾財損保險,亦加強雷射光使用規範之審核與測試,確保光照角度、亮度符合規範,並提前增設告示及提醒標語搭配工作人員提醒,讓民眾充分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