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地政局攜手地所宣導租賃實價登錄 打造優質宜居環境

觀傳媒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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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日前攜手中興地政事務所及龍井地政事務所,向西屯區、龍井區的租賃服務業者辦理業務宣導,提供租賃實價登錄申報的相關資訊,提醒業者務必於契約簽訂日起30日內完成實價登錄申報,以及加強注意容易申報錯誤之處。業者表示因對租賃實價登錄申報作業尚未完全熟悉,透過此次宣導交流,有助減少因對系統操作不熟稔而衍生的裁罰。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日前攜手中興地政事務所及龍井地政事務所,向西屯區、龍井區的租賃服務業者辦理業務宣導,提供租賃實價登錄申報的相關資訊,提醒業者務必於契約簽訂日起30日內完成實價登錄申報,以及加強注意容易申報錯誤之處。業者表示因對租賃實價登錄申報作業尚未完全熟悉,透過此次宣導交流,有助減少因對系統操作不熟稔而衍生的裁罰。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於去年9月1日施行,此次修法重點包含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同時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租賃實價登錄,如此可促進租屋資訊透明化,讓承租房屋的民眾更加了解相關行情訊息。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於去年9月1日施行,此次修法重點包含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同時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租賃實價登錄,如此可促進租屋資訊透明化,讓承租房屋的民眾更加了解相關行情訊息。

▲地政局攜手中興、龍井地政向租賃業者宣導。(圖/記者廖妙茜翻攝)

中興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建伸與龍井地政事務所主任許世強指出,此次修法即時提供租金行情相關訊息,租屋(經紀業)、轉租(包租業)皆應在簽訂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未於限期內申報實價登錄,或租金、面積資訊申報不實等,最重將可處5萬元罰鍰,請多留意。
中興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建伸與龍井地政事務所主任許世強指出,此次修法即時提供租金行情相關訊息,租屋(經紀業)、轉租(包租業)皆應在簽訂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未於限期內申報實價登錄,或租金、面積資訊申報不實等,最重將可處5萬元罰鍰,請多留意。

▲地政局攜手中興、龍井地政向租賃業者宣導。(圖/記者廖妙茜翻攝)

申報登錄資訊後,會依實價登錄揭露原則,就申報資料內容的合理性進行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等資訊,但是目前非所有案件都可均於「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得到資料。未來市府將持續加強把關,提升不動產市場的資訊對稱,保障民眾買屋、租屋權益,減少糾紛,打造優質的宜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