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稽查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 1件黑糖饅頭檢出甜味劑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圖: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圖:食安處提供)

中式炊蒸食品中的包子、饅頭及麻糬類產品含水量高,易受高溫多溼影響,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共計稽核12家業者、查核標示32件,並抽驗炊蒸食品24件,其中1件黑糖饅頭檢出甜味劑,已立即下架停止販賣,並依規裁處3萬元。

食安處表示,這次專案運用市府首創的台中食安資料庫,輔助查詢及分析相關資料,篩選出無稽查紀錄及常有違規的高風險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稽查重點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原料合法性等,結果均符合規定。此外,也抽驗包子、饅頭及麻糬類等中式炊蒸食品24件,檢驗項目有甜味劑、防腐劑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其中1件黑糖饅頭產品檢出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1.34g/kg,標準為不得檢出,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立即責令業者將問題產品下架並銷毀,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市民朋友可上「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查詢下載,後續將不定期前往抽驗及稽查,確保食品安全。

食安處指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是人工合成的甜味劑,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於中式炊蒸類產品,若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食安處同時呼籲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選擇具有產品登錄碼的食品添加物,並遵守使用範圍及注意使用限量。

食安處提醒,消費者如購買炊蒸製品回家食用,可注意選購四重點,包含選擇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的食品;避免挑選外觀過於鮮豔非自然顏色的食品以及有特殊、強烈芳香味道的產品;注意產品標示及保存資訊;購買後儘速享用,避免放置於室溫過久,以減少微生物孳生的風險,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