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廠提事故報告 高市府:繼續停工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十月廿七日發生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工安事故,於昨(三)日提出事故調查報告,案經副市長林欽榮率市府環保局、勞工局、經發局、消防局及工務局建管處等相關單位經召開會議檢視報告以及再到事故現場勘查後,勞工局表示,該工安事故仍有多處管線系統、設備需做科技檢測及改善措施包含管理、制度、執行等面向之檢討,故該案維持勒令停工。

依據台灣中油公司提出的事故調查報告,研判因廢氣燃燒(Flare)系統、管線腐蝕,造成氫氣由洩漏點持續洩漏引發火災,經過市府相關局處檢視報告各項內容,仍發現現場部分消防設備因災害受損,應再增設消防設備、廠內安全管理及保安監督等仍須強化從業人員教育訓練、Flare廢氣燃燒管線未提前辨識腐蝕減薄、人員操作應變教育訓練不足等項仍尚未改善完成,故仍請中油公司須依規定改善後,方得以復工。

副市長林欽榮表示,環保局、勞工局、經發局、消防局及工務局建管處等相關單位經檢視報告各項內容後,再到現場勘查後做成三點結論:一、該報告所提出之事故原因以及改善建議方針,中油公司雖已有說明,惟在事故地點大林煉油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仍有多處管線系統、設備需做科技檢測及改善措施包含管理、制度、執行等面向之檢討,故維持勒令停工;二、該案事故調查報告,市府仍責由中油公司委請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單位協助釐清、分析管線破損原因以及改善措施具體方案,再度提送調查報告,方可申請復工;三、俟該案調查報告再送至市府後,市府將即由勞工局、環保局、經發局、消防局、工務局等機關代表組成專案小組,且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共同進行審查;若經確認缺失改善完成及安全無虞後,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始得依法依程序准予復工。

林欽榮強調,針對中油公司所提之事故發生原因調查,中油公司應尋第三方公正單位參與並認可,經認可後提送復工申請,市府亦將邀請第三方專家、學者審查把關,經各方均審視無疑後才同意復工,並持續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同時針對此類的關鍵危害,因中油公司疏於預防而致災,呼籲業者落實製程安全管理;中油公司所提出之災害事故調查報告,仍有部分疑點尚待釐清,包含管線應須以更科學之晶相分析以掌握確切的破損原因、氫氣洩漏後引燃之火源等,中油公司廢氣燃燒(Flare)系統管線檢測保養不足,應強化製程安全,辨識廢氣燃燒(Flare)管線完整性,將該管線列入安全關鍵性設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