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林園廠一年內6次違規 重罰100萬元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0日電)高雄地區昨晚暴雨,台灣中油林園廠發生油氣氣體逸散污染。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將重罰新台幣100萬元,同時公司負責人要接受環境教育課程。

高市環保局環境稽查科表示,昨晚暴雨,小港、林園等地淹水警戒,為防止業者利用雨天偷排廢水與廢氣,稽查人員加強巡查,在林園石化三路發現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偏高達2629ppb。經判斷疑來自中油林園廠,進廠確認是廠方將逕流廢水暫存槽內的雨水導入廢水儲槽,導致含油氣的氣體逸散排放。

稽查人員說,廠方將逕流廢水暫存槽內的雨水導入廢水儲槽,導致廢水儲槽因液位驟升致使槽內上方氣體自槽頂逸散排放異味,並於廢水儲槽下風處測得濃度達5600ppb。

環保局除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1條告發,重罰100萬元,且因這已是中油林園廠一年內的第6次違規,將請公司負責人接受環境教育課程。林園廠從民國104年至今,總計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50件,共被裁罰1460萬元。

環保局長蔡孟裕呼籲,各列管事業,應備妥因應氣候異常時的即時應變措施,確保製程故障或廠區受災時能有相當污染防制能力與能量,不該讓環境來承擔工廠製程異常或受災時的環境成本,甚至以為下雨天不會有人知道。

他強調,環保局將持續加強雨天稽查工作,經查獲利用雨天偷排或造成污染,將會加重裁罰金額。(編輯:陳政偉/孫承武)10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