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涉及國防機密 政院拍板:人員出國應申請

▲ 雄風三型飛彈為中科院研發的超音速反艦飛彈。(資料畫面)

台北市 / 李蘇竣 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今(30)日拍板通過國防部擬具的《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新增一項條文,明定中科院人員若要出國,應事先經中科院核准,避免國防機密外洩。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院會通過草案 授權國防部擬定申請規則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國防部擬具的《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33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國防部指出,考量中科院是國家最高國防科研單位,該院服務人員所涉機密資訊程度,不亞於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主管機關人員,應比照國防部人員出(國)境管制作法管控,人員出國應經申請核准。

行政院表示,該案修正要點,除了明定中科院人員應經該院核准,才可以出國,還授權國防部訂定有關申請、核准條件、程序、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法案將函送立法院審議。

最高國防科研單位 國防部:比照國防部人員管控

國防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修訂條例主要考量中科院為國家最高國防科研單位,服應有更嚴謹的人員安全管控作為,才會擬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33條之1修正草案,以使該院得適法對所屬人員實施嚴謹之出(國)境管制,對國防機密安全資訊提供更周密的維護。

國防部表示,在立法院第 10 屆第1會期開議期間,將專案編組向各黨團、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溝通說明,爭取支持,期能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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