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法政學院 院長謗法學家 判拘役

中國時報【林欣儀╱台中報導】 中興大學法政學院院長梁福鎮,去年在院長遴選期間發送電子郵件給校內4名國政所老師,指「李惠宗教授因院長選舉失敗,不滿國政所同仁跑票,到貴所去恐嚇威脅大家…」,李妻知悉後提告,台中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梁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發電郵批評同校教授 對此,中興大學昨發聲明指出,此案已經法院判決,學校尊重司法判決結果,沒有評論,至於梁福鎮則不願受訪。 判決指出,興大法政學院第1任院長任期至去年7月31日屆滿,該院遴選委員會於4月10日召開第2任院長遴選會議,5月18日公告院長候選人同意權投票通過者名單,但名單須於6月14日經由校長圈選後才算確定。 當時的院長候選人梁福鎮於6月11日上午,在研究室發送寫著「李惠宗教授因為院長選舉失敗,不滿國政所同仁跑票,到貴所去威脅恐嚇大家,…其實李惠宗老師非常不智,這種行為要是傳到李校長和薛校長耳中,對他恐怕更為不利啊!」的電子郵件給陳姓、廖姓等4名國政所老師。法律系主任李惠宗的妻子輾轉知悉,怒而提告。 梁福鎮辯稱關心同事 梁男坦承寄發此郵件給4人,但他向法官表示,是因國政所廖姓老師曾反應,法律系有位教授因院長遴選失敗,向其恐嚇威脅說要杯葛其教授升等,自己身為院長當選人,才會去關心國政所4位老師,這是職權所在,且李身為校級教評會委員,掌控教師升等、獎勵,言行應可受公評。 梁還提及,郵件只發給可能被阻礙升等的4名老師,未寄發給不特定人,且當時符合院長資格的候選人名單只有他一個,幾乎是確定當選,根本沒必要再去發送謠言,只是擔心國政所老師,才做出此舉。 法官指言論涉人身攻擊 但證人廖姓老師表示,未反應過曾被恐嚇,另名高姓證人也說,未向梁提過李惠宗去威脅恐嚇人等情事。法官認為,國政所僅6名老師,梁就寄信給其中4人,已屬特定多數人,且其用字遣詞足以使人對李教授的人格聲譽產生懷疑,造成道德形象、人格評價與社會地位的負面印象。 台中地院斟酌,梁男身為法學博士、還是大學院長,卻只為選舉院長職務,就設詞誹謗、發函做人身攻擊,依加重誹謗罪判梁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