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召開董事會 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5元

中鋼董事會29日決議,通過去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號高爐熱風爐汰舊換新計畫等相關議案,其中盈餘分配案部份,特別股擬每股分配現金股利1.4元,普通股擬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35元。

圖說,中鋼董事長翁朝棟29日主持董事會,通過去年度盈餘分配案。(圖片來源/中鋼提供)

中鋼於113年2月29日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通過主要議案如下: 一、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建議112年度分配特別股股息每股現金1.4元及普通股紅利每股現金0.35元,提送112年股東常會承認。

二、貳號高爐#23熱風爐汰舊換新計畫,為穩定高爐運轉,維持產線生產順利,通過投資新臺幣6.41億元進行#23熱風爐汰舊換新計畫,計畫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2個月。

三、動力工場五號汽輪發電機汽輪機轉子汰舊換新計畫。通過投資新臺幣3.15億元進行動力工場五號汽輪發電機汽輪機轉子汰舊換新計畫,該案完成後可確保五號汽輪發電機穩定運轉,以順利生產中壓蒸汽及發電。計畫期間自113年3月1日至116年6月31日止,為期3年4個月。

四、通過與中鋼企業工會第6次團體協約締約條文,預定於3月15日簽訂新約,該公司與中鋼企業工會自去(112)年7月7日展開雙方第6次團體協約協商,協商過程本於勞資一體理念,僅歷經5個多月共計7次協商會議後即凝聚共識,達成80條團體協約條文的定稿,並分別於去年12月21日中鋼企業工會第14屆第3次代表大會及今(29)日中鋼公司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決議通過,預定今年3月15日互相締結新約。這次團體協約簽訂主要係因應時空環境改變及相關勞動法令的變更下,中鋼公司與中鋼企業工會將協約條文內容與時俱進,不僅落實中鋼員工權益保障,亦兼顧公司永續發展,且整體協商過程充分展現雙方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彼此良性互動溝通下共創雙贏成果。

五、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處所。1.中鋼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時間113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地點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1號;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處所,時間113年4月15日至113年4月24日。處所中鋼集團總部大樓(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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