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死刑違憲 37名死囚聲請釋憲!受害家屬:不要知法玩法毀憲亂政

國內37名死囚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生命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有違憲疑慮,集體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3日上午10時開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以及法務部與專家學者到場進行言詞辯論;審案的12名法官有6人最晚10月卸任,引發抨擊。

憲法法庭辯論重點為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權利、人性尊嚴?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憲?如死刑違憲,有什麼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很多人不知道法庭之友制度,「法庭之友是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經同意後,主動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供憲法法庭審判時參考。」法庭之友的鑑定單位就是陳菊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

王鴻薇表示,而這份名單,簡直可笑至極,裡面滿滿的都是廢死團體佔據,17份法庭之友意見書有14個明確支持廢死,其中還有5位強調不需要思考配套也不可以用無期徒刑不可假釋來替代死刑,這樣的意見比例與意見內容完全悖離現實人民想法,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王鴻薇說,當憲法法庭幫加害者說話的人超過半數以上,請問又有誰來為受害者的人權說話?請司法院懸崖勒馬,不要讓這些法庭廢死之友,成為全民之敵,更不要把自我滿足的理想,建立在受害者的生命與痛苦之上。

死刑為我國刑法主刑之一,最高法院、法務部4年來沒判過及執行過死刑,早已讓人民對於司法產生非常不信任感。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2012年台南湯姆熊男童遭割喉命案,凶嫌曾文欽落網時嗆出「震古鑠今」的話。曾歷審獲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考量他的身心狀況,犯下殺人案「尚非全然出自於無可饒恕的惡性」,仍有教化改過可能,維持更一審判決無期徒刑定讞。判決與凶嫌話語如出一轍,等同助長犯罪人士氣焰,讓受害者家屬情緒崩潰。

死刑定讞的37名死囚殺人手段殘忍,令人髮指。全台唯一女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毒殺親夫及家人,2013年最高法院認定她殺害親生母親及婆婆後,短時間內再毒殺親夫,人性既泯,判死定讞,林女委由律師除主張死刑違憲,還提出「心智缺陷」抗辯,求翻案逃過死刑執行。

「全台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年已72歲,1990年8月10日他教唆小弟,在卡拉OK槍殺2名警察,為台灣史上第一宗殺警案,最高法院2011年7月27日判死定讞,迄今12年多仍未執行槍決,人權團體直指本案疑點重重,如粗糙的證據調查、未經對質詰問的證詞,認王信福恐為冤獄,多年間仍堅持聲援搶救。

2005年4月10日,王柏英與胞兄王柏忠合謀持槍打劫銀行,殺死巡邏警員洪重男後奪槍;最高法院2009年3月13日判王柏英死刑、王柏忠無期徒刑定讞,迄今14年未執行槍決。

台南殉職警員凃明誠大姊說,請政府正視被害人遺族的傷痛,不要知法玩法毀憲亂政。死刑存廢問題應由立法機關的民意代表來討論,「怎會由被圈選欽定的極少數人來決定?」死刑不該是拿來作為政治輸誠沽名釣譽的工具。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許福生表示,「加害人被判死刑後又不執行,對被害人家屬而言是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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