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固網案 王令麟無罪定讞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力霸東森掏空案,遭判刑3年10月入獄後,他被控掏空亞太固網部分,高院認定原審有「漏判」情況,發回台北地法院「補充判決」;北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他涉犯詐欺或背信,將他判決無罪,案經檢方上訴,高院昨駁回確定。 這起法院罕見的「補充判決」,是因高院審理力霸掏空案時發現,北院「漏審」1項背信案犯罪事實,這是王令麟被控擔任立委時,推動公司法修法,讓非公開發行公司能私募公司債,導致力霸旗下東豐公司等紙上公司,掏空亞太固網逾100億元。 王令麟出庭時表示,修法是當時的社會共識,在立法院無異議通過,且修法後1年才發生掏空案,說他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本末倒置,他並說自己1996年就離開力霸集團,創業創立東森集團,與力霸沒有資金往來。 北院將王令麟判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公司法修法後,縱使後來遭王又曾等人濫用掏空亞太固網,但查無積極證據證明王有參與此部分的犯罪,不能以家族犯行來作為不利王令麟的論斷,因此駁回上訴,判決王令麟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