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觀論》美國在遠東地區的軍事合作:法律框架下的優先考量/魯云湘
魯云湘(國際事務研究者)
當前全球發生軍事衝突的區域,主要集中在東歐、中東等地區。而在遠東地區,存有許多潛在的區域衝突,例如台海、東海、朝鮮半島,而這些地區與日本、南韓及台灣有著密切的關係。同時,前述的三個國家與政府,有著與美國的雙邊合作關係,且受到法律條款與安保協議的規範。這些法律框架,包括《美日安保條約》、《美韓共同防禦條約》和《台灣關係法》,決定了美國對日韓兩國與東海、台海地區的防衛義務。然而,美國的干預優先順序,不僅依賴於這些法律依據,還涉及其國家戰略利益、軍事資源的分配以及核威脅的嚴重程度。
一、美日安保條約:亞太軍事平衡的核心支柱
《美日安保條約》是1960年簽訂的雙邊協議,構成美國與日本之間的安全合作核心。條約明確規定,美國有義務在日本領土遭受武力攻擊時提供軍事支援,且適用範圍包括所有日本行政管轄區,涵蓋東海的釣魚台列嶼(尖閣諸島)等爭議領土。美國在日本設有大量軍事基地,其中駐日美軍和第七艦隊的存在,使美國能夠快速回應該地區的任何突發事件。
此外,美日會定期舉行聯合軍事演習(如利劍演習),這些演習不僅增強雙方的軍事協同作戰能力,還進一步強化應對潛在衝突的準備。通過其合作,也使美日安保體系成為亞太地區軍事平衡的重要基石,確保日本在區域衝突中能迅速得到美國的援助。
二、美韓共同防禦條約:應對朝鮮威脅的防火牆
美國與南韓之間的《美韓共同防禦條約》於1953年簽訂,確立美國對南韓領土及周邊水域的防衛義務。2020年以後,美軍約有28,500名士兵常駐於南韓,不僅能夠對朝鮮的軍事行動做出快速反應,還象徵著美國對南韓安全的堅定承諾。
而美韓雙方在導彈防禦系統上的合作,也是有目共睹的,如2017年時部署的薩德反飛彈系統,便有效應對朝鮮的核導彈威脅。對美國而言,朝鮮半島的穩定至關重要,因此防止衝突升級至核武層級是其首要任務。若朝鮮半島爆發武裝衝突,駐韓美軍和美國軍事資源的快速部署,將是其介入的基礎。然而,與日本相比,南韓的戰略地位相對次要。若同時爆發多場衝突,日本的經濟重要性,與軍事基地可能會使美國優先保護日本,這將影響美國對南韓的軍事資源分配。
三、台灣關係法:模糊的防衛承諾
《台灣關係法》於1979年簽署,為美國向台灣提供的防衛有著法律依據,但並未形成正式的軍事同盟。根據該法,美國需向台灣提供足夠的防衛物資和技術支持,以確保其自衛能力。然而,與日本和南韓不同,《台灣關係法》並未對美國在台灣遭受攻擊時,作出明確的軍事干預承諾。
美國與台灣的非正式軍事合作,包括定期的武器出售,和有限的軍事交流訓練。這些武器包括紀德級艦、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P-3C反潛機、F-16V戰機、刺針飛彈,以及即將交付的M1A1主戰車等,旨在強化台灣的自我防禦能力。儘管如此,美國對台灣的防衛承諾較為模糊,尤其在發生多邊衝突的情況下,台灣可能並非美國的首要防衛對象。
台海安全對美國在亞太地區的戰略佈局雖然同樣重要,尤其是在美中競爭持續加劇的情況下。然而,若台海局勢緊張,美國的干預力度將取決於國際局勢的發展,特別是日韓的安全是否受到威脅。如果台海和朝鮮半島或日本同時發生衝突,美國可能優先保護其正式盟友,從而影響台灣的支援力度。
由此可見,美國在遠東地區的軍事干預將根據衝突的性質、規模及核威脅的嚴重程度作出決定。由於日本和南韓是美國的正式盟友,其防衛條約明確規定美國的干預義務,這使得日韓兩國在美國的優先考量中占據重要位置。相比之下,台灣雖然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但缺乏明確的防衛承諾,使美國在台海衝突中的角色更加不確定。
而我們亦不該忽略更重要的一點:核威脅,它亦是決定美國軍事行動的重要因素。如果朝鮮或俄國發出核威脅,尤其是近期俄國降低核武使用門檻的情況下,美國將面臨更大的壓力,需重新評估其干預策略。這可能會導致美國要求其盟友日韓分擔更多的防務責任(如允許發展核武提升威攝),甚至促使這些國家尋求更獨立的安全保障方案。
綜上所述,美國在遠東地區的軍事合作,依賴於其與日、韓兩國的明確條約支持,而台灣則是以《台灣關係法》提供有限的支持。若同時爆發多邊衝突時,美國的干預優先順序將基於法律框架、戰略考量、核威脅及軍事資源的分配。日韓作為美國的正式盟友,可能享有更高的優先權,而台灣的防衛承諾相對模糊。但美國在台海問題上的立場,若沒有更加明確的態度,將影響其全球聲譽及盟友的信任,因此需採取更明確的政策,以確保其在區域內的戰略影響力。(照片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