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權展延案敗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 經部:不影響目前採礦

經濟部核准亞泥花蓮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至2037年。   圖:亞泥提供
經濟部核准亞泥花蓮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至2037年。 圖:亞泥提供

[新頭殼newtalk] 亞洲水泥公司在花蓮縣的大理石礦採礦權獲延展20年,卻在當地引發反彈,經太魯閣族部落居民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16日宣判駁回亞泥上訴,確定撤銷,亞泥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經濟部回應,此案重回礦權展限的原點狀態,後續將要求亞泥補足部落的諮商同意,再重新審查,但不影響目前採礦工作。

最高行政法院16日傍晚針對亞泥礦權展延案發出新聞稿指出,《礦業法》的採礦行爲是影響到原住民族群及傳統文化的典型土地開發行爲,因此立法者在《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課予義務,國家在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與當地原住民部落居民進行諮商同意的參與程序。

經濟部核准亞泥花蓮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至2037年,當地太魯閣族居民不服興訟,一審法院認定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撤銷礦權展延處分,亞泥提上訴,二審駁回上訴而確定。對此,經濟部提到,將要求亞泥補足當地部落的諮商同意後,重新申請審核,待符合所有相關規範,才會再次核准展延。

至於亞泥現在是否還能繼續採礦,經濟部強調,依礦業法第13條規定,目前仍處在「申請展限的狀態」,採礦程序皆能正常進行,無需停工。亞泥主管則說,對於判決感到遺憾,會等到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和律師研議如何做後續處理,屆時才能進一步評估是否影響營運,目前部落諮商相關程序正在進行中。

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原住民告贏了!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本來就不該快速包庇偷渡通過展延的。已經特許包庇,不用環評挖了64年了(1957年至今)。新城山也從原本776公尺高,已經採到只剩兩百多公尺,已挖掉一座101的高度,挖够了吧。循正當程序,好好遵守環保法律,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再申請許可,有這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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