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微罪惹議 學者籲別用罰金定義

行政院擬修法10項交通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記點,交通界多位學者12日召開座談會,提出8點共識。示意照,非新聞事件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擬修法10項交通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記點,交通界多位學者12日召開座談會,提出8點共識。示意照,非新聞事件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擬修法10項交通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記點,交通界多位學者12日齊聚一堂召開座談會,均反對交通部倉促取消,並提出8點共識,認為不應以罰金定義微罪,科技執法應納入記點,且提高違規累犯的保費。交通部長王國材對此表示,尊重大家的意見,留待立法院審查時討論。

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強烈反對「貿然取消違規記點與限縮檢舉」,協會上周六成立,首場活動就是在17日號召民眾到余小妹事發地點成功路、忠義路口「穿黑衣、舉標語、過馬路」快閃10分鐘。

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與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昨日邀請10多名專家學者,召開「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違規記點不是萬靈丹,也不是改善交通安全唯一的手段,記點對於累犯的嚇阻效果顯著,許多先進國家已證明。

座談會達成8點共識,包括不應以罰款金額定義微罪,應考量違規的頻率、嚴重度、可控性;違規記點要兼顧職業駕駛工作權,需督促環境改善分階段到位;保險制度融入制度,未來自「從車」管理轉為「從人」管理,金管會要加入等。

國防大學運籌管理學系教授王中允認為,交通部修法的微罪項目不見得全是「微罪」,像是手持電話騎機車是愈來愈常見的趨勢,若被罵就縮回去,法律變得沒尊嚴。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說,應設定改善停車空間、道路工程的時間表,改善前暫緩執法,不該直接取消。

海洋大學運輸科學系副教授吳繼虹提到,保費在先進國家是提升交通安全的手段,不安全的駕駛要負更大代價,國外也有參與課程講習折抵保費的制度,是對於職業駕駛再教育的解套,未來保險制度跟講習都可檢討。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鍾易詩說,光是違規停車發生在主幹道跟巷道的影響就不同,交通部應該做更細緻評估,也完全沒看到交通部對於記點制度過去成效的分析,政府的價值觀要講清楚。

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理事長邱裕鈞指出,交通部此次修正草案擬定前,沒邀集專家學者討論,由於此次調整幅度過大,形同廢除去年所實施的制度,因此在修正草案交付立法院審議前,他們能以專業提出可供參考意見。

王國材表示,尊重大家的意見,現階段各界都有不同聲音,留待立法院審查時討論。立法院若召開公聽會,也支持學者專家、相關團體參加,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