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組改通過 觀光署長可採政務任用

立法院會16日三讀修正通過《交通部組織法》及《經濟部組織法》。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下議事槌。(季志翔攝)
立法院會16日三讀修正通過《交通部組織法》及《經濟部組織法》。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下議事槌。(季志翔攝)

立法院會16日三讀修正通過《交通部組織法》及《經濟部組織法》,其中,原本規畫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和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和交通部觀光署等新增設4個三級機關首長,採常務及政務雙軌制,但在遭在野黨批評破壞文官體制,現僅保留觀光署可採政務任用。

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經濟部將新設5個署,包括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和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依職掌設7個次級機關,包括觀光署、中央氣象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及航港局。

因在野黨質疑其中新設的4個三級機關採雙軌制,是破壞文官體制,日前經過黨團協商後,民進黨立院黨團讓步,同意僅保留觀光署採雙軌制;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能源署、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署,改為「事務官」任用,不採雙軌制。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表示,這次組改包括成立觀光署、中央氣象署為重中之重,強調「觀光立國」在全世界都是重要的事;至於強化氣象預報、氣候變遷業務職掌,則有利交通、農業、環保等單位規畫相關政策。

交通部指出,觀光署由觀光局改設,將從觀光政策執行角色,轉換成兼負「政策規畫」與「執行業務」的中央觀光主管機關,發揮政策制定與資源運用綜效。氣象署由原中央氣象局改設,未來將透過業務區塊整合,整併附屬氣象測報機構,加強統籌運作效能,及強化對於氣候及其變遷的瞭解,提供民眾更適足的氣象資訊。

至於經濟部依職掌設10個次級機關,將設立6署3局1中心,其中,水利署續留經濟部,益於有效整合民生與產業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