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北士科案柯文哲列被告 民眾黨盼查清真相 勿政治辦案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及北士科案爭議,北檢已分他字案偵辦,並將柯文哲列為被告。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天(2日)表示,希望檢方能查清楚,還當事人清白,並呼籲蔣市府公布相關會議記錄,不要以「擠牙膏」方式任由議員進行政治操作。

針對京華城改建案及北士科設定地上權案,因有民眾告發,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已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分他字案,將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列為被告,將交由廉政署北調組偵辦。

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回應表示,希望檢方調查清楚,但也指出,最近有許多司法案件的判決顛覆民眾的常識,因此提醒檢方不要出現「政治辦案」。吳怡萱:『(原音)柯文哲主席過去一直以來都主張該查就查、查清楚,但是我們也希望不要政治辦案,所以現在既然檢方已經用他字案來偵辦,我們就希望能夠查清楚,如果真相水落石出,也要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

對於北士科案,第五場潛在投資人訪談的簽到簿上有元大人壽代表簽名,但元大表示當時談的是內湖數位園區,並未討論北士科,成為羅生門。吳怡萱表示,從會議記錄可看出當時討論的不只內湖,還有北士科,她不知道為何會出現認知上的落差。她並點名台北市政府,表示應直接公布相關會議記錄、向社會說明,避免讓自己的公務員背負偽造文書的不必要罪名,但很遺憾看到蔣市府從頭到尾用「擠牙膏」方式,任由議員做片段式的政治操作。

另外,針對京華城案,民進黨議員簡舒培拿出當時的公文,指市長室受理陳情後,柯文哲蓋章決行,交由都發局辦理,都發局之後請示是否送都委會討論,柯文哲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便核定,她質疑柯文哲怎會不知情?簡舒培:『(原音)都發局要送到都委會討論的時候,不是也是市長專簽核准的嗎?都委會討論完之後,要給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這個事情不是也是柯文哲核定的嗎?而且這個容積獎勵找不到名目,還比照都市更新條例的容積獎勵,也是柯文哲核准的,為什麼柯文哲都說他不知道?』

對此,吳怡萱表示,這些決行章都是合理、合法的程序,市長收到相關陳情,當然要交由獨立機關都委會審議;若以簡舒培的邏輯,柯文哲大可直接下令、依照他的意志執行,而非交由都委會審議。

對於京華城及北士科爭議,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受訪時則表示,市府已說明當時狀況,檢調也已索取相關資料。他指出,市府也會針對當時如何決策、是否符合相關法規進行政風調查,希望能還原整個過程、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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