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良心之戰〉籲國際公民社會遏阻中共侵略 保衛臺灣人權


1894年中國甲午戰敗,1895年於《馬關條約》中被迫割讓臺灣主權予日本,此舉一度引發臺灣紳民宣布自立臺灣民主國抵抗日本接收。1945年8月,發動侵略戰爭的日本向聯合國無條件投降,中華民國代表聯合國接收臺灣,終結了歷經五十年的殖民統治。臺灣參與了中華民國的制憲,期待在地方自治的基礎上成為民主中國的一部分。惟中國旋即爆發內戰,1949年10月1日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中華民國於11月退守臺灣,遷都臺北,兩岸自此分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其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為中華民國國家法人地位的完全繼承者,因而有權占有臺灣和代表臺灣。

面對中華民國的負隅頑抗,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叫囂要「血洗臺灣」。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內戰中如1948年長春圍城五月,即餓死人民約20萬人迫使國軍投降。蓋毛澤東人民戰爭的軍事思想,即以人海戰術作為其極端的表現,而此即係以人海對抗火海,不惜犧牲大量軍民生命以圖消耗敵軍戰力。舉世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1989年六四以軍隊殘忍鎮壓民主運動感到震驚不已,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仍拒絕檢討六四,而事實上,大小不一的群眾運動遭到國家暴力機器如軍隊與武裝警察鎮壓的事件層出不窮,「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此一暴力維穩的國家治理思維,正是六四鎮壓留下的政治遺產,指導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國威權體制向電子極權主義的進化。試問,一個視自己人民為仇寇的國家,如何期待它會善待拒絕接受其統治的臺灣。

聯合國196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的第1條都確認:「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立憲民主就是建立在這種自決權基礎之上、並且也是最能保障和實現自決權的政體。臺灣人民就《中華民國憲法》進行多次修正,使之成為臺灣憲法秩序的根本大法,並經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宣告,任何改變臺灣海峽兩岸「國家統一前」分裂分治法理現狀的政治決定,最終必須得到全體臺灣人民以公民複決方式的批准。
臺灣海峽另一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並通過第2758決議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後,取代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聯合國中的中國代表權歸屬問題,從而獲得確認,但聯合國並未依照會籍普遍化原則處理與安排臺灣人民實質參與的身分,自此臺灣人民被聯合國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成為國際孤兒,迄今已逾半世紀。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以內政不干涉原則,要求各國不得與臺灣政府機構交往,更意欲藉此排除各國對其發動戰爭侵略臺灣行動的干預。

聯合國2758決議並未處理台灣地位,中共則藉機打壓台灣國際空間/維基

臺灣在中華民國名義下,自1949年起即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各有其國家法人格的完整形式,儘管雙方長期存在主權爭議。臺灣擁抱第三波民主化潮流,自1990年起啟動民主化與憲政工程,如今在民主、自由和幸福國家的國際評比中,皆名列前茅,有其耀眼的表現,而由於這一停戰下的和平狀態已持續存在半世紀,無論從時效或是保持佔有原則,臺灣事實主權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現狀應受到尊重與保護,兩岸關係的國際法界定早應從交戰團體關係進化到準國與國關係,這種長期的國家分裂與對峙,而且已各自發展出不同的憲法與統治秩序,是國際法上的特殊例外案例,依情勢變更原則,不能驟然認定仍處於一般內戰狀態。《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明定國際爭端應以和平方式解決的原則為之,1984年聯合國《人民享有和平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 of Peoples to Peace)更宣示「全球人民均有享受和平的神聖權利」,故而兩岸主權爭端的解決,乃不應動輒訴諸戰爭手段,而無視於臺灣人民在政治上的選擇、早已穩定的印度太平洋區域秩序、周邊各國的利益,以及兩岸人民的和平權利與生活。

我們認為臺灣受到國際孤立的情形,固然是牽涉主權的政治問題,但也更是人權的問題。我們必須認識到,在全球化地球村的時代,各國人民往來互動密切,臺灣位處西太平洋第一島鏈中位,掌控著周邊水域特別是臺灣海峽國際航道的安全,在地緣政治與地緣經濟上,乃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臺灣人民又以其自身勤奮的努力,成為全球高端電子科學技術產業的重要聚落,影響著今後人類現代文明智慧生活的發展;更者,中華民國作為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的原始起草國,在《中華民國憲法》第141條明定外交應尊重條約與《聯合國憲章》,在退出聯合國後依舊批准人權兩公約,而於2009年通過國內立法施行之。無疑地,臺灣服膺並致力於落實普世價值,不僅是世界各國的典範,也證明了在中國文化的土壤上可以開出自由民主之花。隔離與孤立臺灣,既傷害了人類的共同利益,也傷害了人類普遍和共享的文明價值。

2002年至2003年蔓延全球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疫情(SARS)以及2019年末爆發至今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 pandemic),均起源自中國,臺灣都未能在第一時間得到來自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的支援,臺灣人民的健康權受到嚴重侵害,臺灣防疫只能獨立作戰和依賴少數國家協助,這是人類集體防疫工作的漏洞。

而眾所皆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長年在臺灣海峽對岸部署重兵,以軍事威脅臺灣,早在2005年即訂有《反分裂國家法》,公然提供該國中國人民解放軍以非和平方式併吞臺灣的法源,在習近平出任國家主席兼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後,2016年起再以軍艦和軍機在臺灣四周進行跨區實戰演習訓練,演習區域範圍不時貼近海峽中線和臺灣領域,刻意對臺灣進行挑釁,製造臺灣社會不安。2019年習近平新春講話,就兩岸政治問題的解決重申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所謂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意即消滅中華民國臺灣主權與國家人格,而在臺灣實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下的高度自治,當中就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是否將基於尊重自決權而提交臺灣人民以公投複決方式作成接受與否的決定,根本未置一詞。

在此,從國際公民社會非政府領域的人權倡議與實踐角度,我們還要指出,1976年在阿爾及爾通過的《世界人民權利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Peoples),在其以「人民」作為權利主體而試圖建構的團體權利譜系中,即首先將和平權高舉作為人民生存權的基本要求;接下來,其第2章則羅列出三種政治自決權,包括有權不受外國干涉而自由決定政治地位、有權擺脫任何殖民或外國種族主義政權直接或間接的宰制,以及有權擁有尊重人權保障基本自由的民主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總以「臺灣自古屬於中國」為其對臺灣主權論證的基礎,類似的主張也套用在它對於西藏、南蒙古、東土耳其斯坦和滿洲等地的主權論證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以黨國體制搭配數位極權主義手段對漢人以及少數民族區域進行統治,說明了該國不相信自由的選舉民主,畏懼面對人民真實的意思表達,在少數民族地區以漢人為中心的黨國體制架空民族區域自治,更暴顯出其殖民主義或種族主義政權的本質。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制,消滅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的自由選舉和公民社會,殷鑑不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會接受臺灣人民有權自由決定其政治前途。

5月24日共軍發布「聯合利劍-2024A」演習第二天,國防部長顧立雄赴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視導,掌握周邊海、空域最新情勢/軍聞社

2024年5月20日,臺灣民選新任正副總統賴清德、蕭美琴率行政院長卓榮泰與各部會首長宣誓就職,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在臺灣周邊水域舉行聯合利劍2024A海陸空三軍環島演習,對臺灣民主新政府示威,也在對臺灣社會展現軍事力量,恐嚇民意走向。臺灣國會立法院爆發議事衝突,不難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利用在野黨在國會席次的優勢介入立法過程以影響臺灣政治的空間被打開了。習近平任內對臺灣民主進步黨政府積極展開外交攻勢,除了干擾臺灣參與世衛尋求國際協助臺灣防疫外,另外就是斷絕臺灣的外交關係。賴清德政府就任時,臺灣僅有12個邦交國,處境至為艱難。

1986年聯合國《發展權利宣言》第5條規定:「各國應採取堅決步驟,消除大規模公然侵犯受到下列情況影響的各國人民和個人人權的現象,這些情況是由於種族隔離、一切形式的種族主義和種族歧視、殖民主義、外國統治和佔領、侵略、外國干涉和對國家主權、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威脅、戰爭的威脅及拒絕承認民族自決的基本權利等造成的。」臺灣是一個高度自由的國家,在戰爭的威脅下,這可說是臺灣的政治奇蹟。但不容否認的是,臺灣受到國際孤立的事實,使臺灣人民的自決權和一切的基本權利實踐,隨時都可能罹於戰火。

臺灣國立政治大學《臺灣民眾統獨立場趨勢分佈》長期的民意調查顯示,2023年臺灣人民支持儘快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比例,已降到歷史新低的1.2%,支持與中國統一的比例不到一成,反之,贊同永遠維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存現狀的民眾,已攀升到33.2%,是兩岸關係各種政治安排最受到臺灣人民支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指控這類不支持與其統一的民意和政治立場為臺灣獨立,一方面以此蠱動中國大陸的中華民族主義情緒,掩蓋其施政問題,用以鞏固政權;另一方面則通過認知作戰,鼓動臺灣內部的中華民族主義政治力量敵視主流民意和民主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向來窮兵黷武,習近平繼承的是該國的政治立場與政策作為,而更變本加厲。作為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國大權在握的最高領導人,他自然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霸凌臺灣人民、侵害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主權以及威脅臺灣人民自決權的一切作為負起最高的責任。而保衛臺灣,就是在維護普世價值體系不受專制政權破壞。茲值臺灣中華民國國軍建軍一百周年紀念日,我們呼籲愛好自由與和平的各國與國際公民社會成員,要重新省思人權高於主權的意義,要勇於站出來制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略臺灣和壓迫包括漢人在內的各個民族,這是人類良心的戰爭。
(民國113年6月16日國軍黃埔建軍百年紀念日,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