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周渝民夫婦遭詐保費3447萬 保險經紀人判刑2年8月

藝人「仔仔」周渝民與妻子喻虹淵在民國107年間與馮姓保險經紀人簽署6年期儲蓄險保單。馮姓保險經紀人同時也是喻虹淵的閨密,她涉以保費額度太大,恐被金管會誤認為洗錢,或國稅局查稅為由,要求將自動扣款改為現金自行繳款,詐取高達新台幣3447萬4745元保費,檢方依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6日一審宣判,判處馮女2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藝人「仔仔」周渝民(右)與妻子喻虹淵(左)遭保險經紀人馮姓女子詐騙保費新台幣3447萬元。圖為2015年周渝民與喻虹淵在微博公布結婚喜訊照片。(圖取自周渝民微博)
藝人「仔仔」周渝民(右)與妻子喻虹淵(左)遭保險經紀人馮姓女子詐騙保費新台幣3447萬元。圖為2015年周渝民與喻虹淵在微博公布結婚喜訊照片。(圖取自周渝民微博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馮女與喻女為朋友,2人於民國107年間簽署6年期儲蓄保險,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均為周渝民,雙方約定保險費用共分6期繳納,每期684萬餘元,以喻女名下帳戶自動轉帳方式繳納。馮女於108年4、5月間向喻女誆稱,若以轉帳方式繳款,因為本件保險費用額度甚鉅,恐引起國稅局查稅,並遭金管會誤認洗錢,要求喻女以現金交付保費後,由她代表保險經紀人公司向壽險公司繳款。

檢方查出,喻女於108年5月間至110年9月間,陸續將第2、3、4期保險費用給馮女。馮女誆稱若預繳第5、6期保險費用,可獲預繳優惠347萬餘元,喻女於109年9月間,分別將第5、6期費用交付馮女,總計3447萬餘元。喻女後來陸續收到壽險公司的保險費用催繳訊息,才發現受騙而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馮女,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