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部隊訴訟及法制諮詢!國防部招考30名法務官 開放一般大學生報名
國防部辦理法律事務設置「國防法務官」從事部隊法務工作,研修國防法規、審查武獲法務、軍事行動法制等任務。國防部今天表示,為提升國防法務法律專業質量,考試院辦理「國防法務官」考試開放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預計規劃錄取30名;平時從事部隊訴訟代理、軍事行動法制諮詢等作業;戰時則協助軍法官辦理證據保全等任務。
國防部表示,考試院辦理國防法務官考試,廣納優秀法律人才擔任軍法軍官,以提供各級軍事長官適切的法律意見,使國軍各項國防政策及執行均能依法行政。軍方人士補充,國防法務官性質,類似檢察體系中檢察官的左右手「檢察事務官」角色。
國防部上午舉行「國防法務官考試說明」記者會,軍事發言人孫立方少將、法律事務司人權保障處長吳逸聖少將、訓練參謀次長室軍事訓練處長劉慎謨少將出席。吳逸聖指出,為提升國防法務整體法律專業質量,期望藉國家考試機制,使現職軍法軍官的法律專業經考試獲得肯定,並開放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廣納民間優秀法律人才,預計規劃錄取30名。
吳逸聖說明,考試分筆試(民國112年3月25日、26日)、口試(112年7月1日),科目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事審判法、國文及英文擇優錄取。
吳逸聖也針對應考條件表示,現役軍官為年齡45歲以下;後備役軍官則是退伍未逾5年或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1年且未逾3年之後備役軍官(上尉40歲以下;中尉、少尉35歲以下);未役青年的年齡在20歲以上、32歲以下,錄取後應先經入伍訓練取得軍官任職資格,始可派任。吳逸聖說明法務官在平、戰時的角色指出,平時從事部隊法務,國防法制、訴訟代理、軍事行動法制諮詢等作業;戰時規劃協助軍法官辦理證據保全、強制處分等。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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