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條件合憲達到實質廢死 國民黨:司法和人民漸行漸遠

李彥秀強調,本次釋憲結果幾乎等同於宣示「實質廢死」,彰顯出民進黨恐怕將以分階段方式,逐步達成廢除死刑的目標。(圖:國民黨文傳會提供)
李彥秀強調,本次釋憲結果幾乎等同於宣示「實質廢死」,彰顯出民進黨恐怕將以分階段方式,逐步達成廢除死刑的目標。(圖:國民黨文傳會提供)

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廢死」議題,憲法法庭今天(20)日作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限制」的解釋。國民黨對於釋憲結果表達遺憾,痛批憲法法庭透過空洞、且難以適用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加上死刑判決還必須經過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的目標,勢必和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國民黨強調,民進黨在黨綱《自由人權》的章節中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同樣直指「廢除死刑」是民進黨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出民進黨恐怕將以分階段方式,逐步達成廢除死刑的目標。

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屬於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縮限範圍,但也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既然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就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的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黨主席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該明確宣示態度,而非以「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表示,死刑定讞和執行原本都具有嚴謹的程序,並充分賦予被告救濟途徑,自從2020年3月31日判決沈文賓死刑定讞、同年4月1日槍決死囚翁仁賢之後,已經超過4年「零判死、零執行」。事實上在現行審判實務中,對於被告人權早已經有非常完整的保障,讓判決經過各級法院一再檢視「認事用法」的合法性、合理性與正當性,審認被告犯罪動機與目的具有特別可非難性;犯罪手段特別殘酷;對社會秩序具有嚴重破壞及危害性,而可證立「死刑制度」並無不妥。

國民黨指控憲法法庭的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但在「修復式司法」成效依舊不彰的今天,欠缺配套的憲法解釋,不過只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更讓問題「治絲益棼」。

李彥秀分析,法務部在釋憲辯論時提出近5年總計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處死刑定讞,代表死刑判決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但釋憲案的「縮限解釋」不但畫蛇添足,更是身為最高司法機關、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恐怕將衝擊基層司法部門的信心,一再增加的門檻,更會影響承審法官依法判決死刑的心證,恐怕結果就等同於實質廢死。

李彥秀進一步指出,本次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的時代。37名死囚都得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預期也有極高機率會被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進而被最高法院撤銷原本的死刑判決。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必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只能退而求其次、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滿2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

李彥秀強調,憲法法庭博得名聲和歷史定位後,死刑經合憲性「限縮解釋」所衍生出例如「事實審」法院如何認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無期徒刑制度如何檢討調整?憲法法庭只不過是不負責任地把問題丟回給普通法院與立法者,不但必須背負恐龍法官、象牙塔法匠的譏諷,更讓司法與人民漸行漸遠。(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