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被通緝激烈挾人質 林國正收押

以為被通緝激烈挾人質 林國正收押

挾持3名大學生的嫌犯林國正,經過地檢署和法院漏夜訊問,以強盜,非法剝奪他人自由,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檢方表示,林國正誤以為自己是通緝犯,才會有這麼激烈的行為,但經查證,他並沒有遭通緝,至於檢方破天荒用電話做筆錄,只是紀錄嫌犯的陳情,乃是為了營救人質的權宜之計。

記者vs.嫌犯林國正:「知道自己不是通緝犯,有沒有覺得烏龍一場啊。」

聽見記者問話,林國正睜大雙眼瞄了一下,從地點署被移送台東地方法院,高舉上了手銬的手,腳也被戴上腳鐐,林國正一身黑衣黑褲,理著小平頭,只是這雙頰凹陷的模樣,跟臉書上這張頭髮分邊,臉頰有肉的照片實在差很大,最後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林國正被送進台東看守所,囚號816。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鴻儒:「涉有強盜以及非法剝奪他人自由的罪嫌,犯行重大,而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以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

林國正鋌而走險,就是想洗刷冤屈,因為他認為自己遭通緝,一旦被抓,就要入獄服刑,但其實他誤會了。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鴻儒:「他是聽到朋友告訴他說,他遭到通緝,那其實經過我們查證,他並沒有,目前並沒有在司法機關有任何通緝當中,他當天只是,警方一個拘提到案說明的動作,那他可能誤以為自己是通緝犯,才會有這麼大的動作。」

一起誤會,讓林國正鋌而走險,最後他卸下心防,關鍵在於,檢察長破天荒用電話,視訊做了長達9頁的筆錄。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鴻儒:「它跟刑事訴訟法的筆錄製作並不相符,所以這是一個類似陳情的方式。」

檢方軟性回應林國正的訴求,警方則是武裝上陣,借了隔壁民宅,模擬攻堅,做好營救人質的準備。

霹靂小組員警:「東西丟給我,丟給我。」

被挾持的張姓大學生走下樓,把槍交給警方,警方也再三保證不會傷害林國正,他才高舉雙手投降,檢、警、民代,三方合作,挾持事件歷經21小時,終於化解危機。(民視新聞莊順發、廖錦雄、SNG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