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違憲為由對立院職權修法提覆議 黃健豪:政院擴張解釋、干預立法權才違憲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陳品佑攝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陳品佑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正案,強化立法院對行政權的監督,引發民進黨政府反彈,行政院對修正案提覆議。但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質疑,行政院以違反民主原則、違憲等理由擴張解釋窒礙難行,才是違憲之舉。

黃健豪批評,行政院跳過憲法法庭定義違憲,並作為覆議理由,這就是行政擴權;且這次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對象是國會本身,跟行政權有何關係?立院的事居然由行政院提覆議,這才有違憲疑慮。

黃健豪表示,此次修法核心精神,就是讓官員在中華民國的國會不再有說謊和逃避監督的機會,讓國會正常化;作為國會議員,對行政權擴張與打壓默不作聲,甘於成為行政院轄下機關,那才是真的國會香港化、國會人大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有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他強調:「我不知道,讓官員不再說謊,對行政院來說,到底哪裡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黃健豪質疑,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有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但「讓官員不再說謊,對行政院來說,到底哪裡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黃健豪表示,行政院提出的覆議7大理由,4條在說謊,以行政院高度製造假消息進行認知作戰,就如同之前的萊克多巴胺事件一樣;2條在指導立法院開會、一條在做憲法解釋。

黃健豪批評,行政院將聽證權、調查權、藐視國會等概念,全混為一談,尤其稱「無差別調查民眾」,根本是無中生有,帶頭混淆製造社會恐慌,所謂「廣場大媽都能調查」,「台積電也能調查」,從頭到尾都是假消息。

黃健豪舉例,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任立委期間,曾邀如陳為廷等社會人士至立院備詢,當時稱是「充分給予人民到國會表達意見的權力」;前綠委尤美女民國101年12月主持公聽會時也主張,開會時可邀社會上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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