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唱帶版權問題亂 遊覽車難歡唱

伴唱帶版權問題亂 遊覽車難歡唱

喜歡在遊覽車上高歌一曲,以後恐怕唱不到新歌了,歌曲伴唱機出租商弘音公司日前寄發存證信函,給遊覽車業者,說車上有部分伴唱帶和音樂錄影帶侵權,要求應拆除伴唱機器,或者改租弘音授權的伴唱機,每輛車月租金3900元,引發遊覽車業界不滿,認為,當初都有購買公播權,這樣簡直是被拔兩層皮。

拿著麥克風,唱得好陶醉,重點是,走到哪、就唱到哪,不管是阿公阿媽進香團、還是學生畢業旅行團,想唱什麼歌,遊覽車上通通有,不過以後想盡情高歌,恐怕有困難。

歌曲伴唱機出租商「弘音公司」,寄發存證信函給遊覽車業者,說伴唱帶裡有部分歌曲侵權,要求拆機,想播,可以,得換裝設弘音公司的伴唱機,一個月付3900元租金。

遊覽車駕駛:「一般上車他們就會要求要唱歌,(如果以後不能唱),可能會降低國民旅遊的意願。」

遊覽車駕駛:「氣氛就搞不起來了,就很沉悶了,剝了這兩層皮的話,我看一般都不能接受。」

難道以後真的只能上車睡覺,下車尿尿嗎?其實每台車,遊覽車公會已經花3000~5000元向管理音樂版權的三仲團,繳交公播費,每年為了著作權,花費高達1700萬元,而初次裝設伴唱機,每台車也要3萬元。這回弘音公司指責侵權,公會批評,亂象存在已久,是政府應該出面。

遊覽車公會理事長 徐浩源:「如果是弘音可以(指責侵權),那第二個廠牌的機器,也來和我們要,第三個廠牌也來和我們要,第四個廠牌也要,那我們怎麼辦,智財局這次一定要和我們說明清楚,到底我們是要買著作權,還是要買機器的版權。」

遊覽車上近2萬首歌曲中,大約有好幾千首是弘音購買版權的歌曲,遊覽車公會目前請業者先將可能侵權的歌曲先「洗掉」,以免觸法,不過更擔憂的是,這種台灣才有的「移動式卡拉ok包廂」文化,就此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