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樺出示缺失單揭大巨蛋漏水早可罰!痛批蔣萬安:財團金孫「蔣廢話」

[FTNN新聞網]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大巨蛋漏水問題經年未解,市府聲稱10月31日為改善大限,11月1日以後會依契約開罰。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今(8)日在議會提出市府開立給遠雄的缺失單,指出市府實際上在10月4日後就可開罰,認為蔣市府分明在對營運方放水「蔣廢話」。

市議員何孟樺質詢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台北市議會)
市議員何孟樺質詢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台北市議會)

何孟樺指出,依據大巨蛋契約與第一次變更協議書第十九條,未達規定違約事項,但不符合契約的行為歸為「缺失」。要要求處理缺失,市府須以書面通知載明缺失之具體事實、改善缺失之期限、改善後應達到之標準、屆期未完成改善之處理等事項。市府在大巨蛋漏水九個月以後,才為了韓國瑜院長要辦國慶晚會,在9月30日以府授體綜字第1133033219號函,開出第一張關於漏水問題的缺失單。

何孟樺提到,缺失單中將漏水分為兩個部份,「缺失一」包括B2球場區、內野B1區、內野L2區、內野L5區的漏水,改善時間是10月4日,也就是國慶晚會前;「缺失二」包括外野B1區、外野L2區、內野L4區,改善時間才是10月31日。缺失單除了要求提供漏水改善報告,也要求以上區塊在到期後「三個月內不得再有漏水情事」。

何孟樺表示,可是根據體育局自身的紀錄,L5區在10月12日、19日、20日、22日,都有漏水。依照契約與缺失單要求,早該就L5區的漏水開罰至少5日到22日,18天180萬的罰款,但市府不只沒有針對工務委員會考察時的漏水開罰,對於這早該開罰的L5區域漏水,也從未開罰。

「原來大巨蛋漏水的原因是我們蔣萬安市長放水,不是停工,也不是塗料!」何孟樺痛批,蔣萬安市長該罰的不罰,永遠都是「將」開罰。放著契約的權力不用,只會整天說漂亮話。

何孟樺批評,蔣萬安市長在京華城案放水,在大巨蛋案放水。相反的,對於抗議新生和平天橋的市民卻很強硬、對中山赤峰商圈的商家很強硬、對我們議員也很強硬。質疑蔣萬安「對財團放水,對市民放火,這就是財團金孫蔣市長的風格?」她要求,蔣市府應立即公開遠雄提交的漏水改善報告、立刻開罰,不要再「蔣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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