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大潤發未履行供貨議價承諾 全聯遭公平會重罰2千萬

不時推出優惠活動的全聯,受到不少消費者青睞,不過公平會查出,全聯公司在和大潤發合併時,曾承諾不得採取最惠客戶政策,但現在公平會接獲檢舉,調查後發現全聯違反規定,因此重罰2千萬。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在當時的附負擔裡面我們有要求、全聯也承諾不會再採行所謂的最惠客戶待遇條款,但後來經過調查,他們的確實務上還是在做,所以我們就是以違反附負擔條款課處2千萬罰鍰。」

所謂的最惠客戶政策,指的是全聯面對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或調漲價格時,會要求售價須是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

簡單來說,假設一包餅乾在A通路賣50元,全聯會要求賣等價或更低價,或是在進貨時,假設A通路進貨的餅乾價格打5折,全聯就會要求更多折扣優惠,違反公平會的禁止最惠客戶政策。至於全聯有哪些品項或供應商違反規定,公平會則未透露。

全聯對此發聲明回應,秉持和廠商共好原則,提供消費者物超所值商品,優惠活動都是基於雙方共識下執行,會和合作夥伴維持良好互動。

品牌再造協會榮譽理事長王福闓認為,「通路的談判條件是比較好的,所以長久下來會導致小型供應商毛利逐漸降低,甚至可能有些供應商會覺得說,我沒有辦法去符合這些通路的要求,所以最後就可能被迫退出市場,或是只能選擇能夠進去的通路,對於市場上的公平性是稍微不太理想的。」

專家分析,由於全聯和大潤發合併,在通路上占有極大優勢,卻違反禁止最惠客戶政策,恐怕會造成部分供應商因成本考量退出市場,違反公平性,反而不利通路市場競爭,消費者也無法享受更優惠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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