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周休二日 勞團批:變形工時偷國假

一例一休≠周休二日 勞團批:變形工時偷國假

中國時報【邱琮皓、楊毅╱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公布推動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法草案,明定勞工每7天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勞團不領情,在勞動部外激烈抗議,指休息日出勤工資加倍太少,倍數應再向上調整,且既然要落實周休二日,應該要改為2天例假、去除雇主彈性,直接刪除變形工時條文,還回7天國定假日。 勞動部草案遭抗議 勞動部首度公開推動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法草案,內容主要有5點,包括,明定勞工每7天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休息日工作,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倍發給,國定假日規定與紀念日與內政部一致,勞工多放勞動節;另外,在2周、8周變形工時的部分,勞動部也放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例假」,確保變形工時的勞工每7天都能有1天的休假。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在立法院會答詢表示,在勞工還沒有完全落實周休二日前,會將7天假還給勞工,但他也語帶保留說,未來若全面落實周休二日,勞工7天假則要一併考量,看有沒有其他配套。 休日出勤加給不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有勞團提出,既然要推動周休二日,不如把「1例1休」直接改成「2例假」,也有勞團期望,能增加休息日的出勤工資,從草案中的加倍發給再向上調,而資方認為,草案中的加倍已經比現行的0.33%、0.67%還多,這樣成本會增加,但並不反對勞動部草案,大部分也支持勞動部「1例1休」版本。 謝倩蒨表示,推動全國一致周休二日已經是共同目標,雖然會中沒有結論,但勞資雙方都傾向能夠儘速落實。 反畸形班表合法化 「民進黨是強盜、勞動部是小偷!」團結工聯發起近百位工會代表昨在外高聲抗議指出,勞動部將休息日保留可以調動的空間,讓所謂的「花花班」等一周內輪值2種甚至3種的畸形班表就地合法化,就是讓勞工繼續維持低薪、長工時、過勞的惡劣情況。 團結工聯主張勞工國定假日不能減,公私部門國定假日全年一致19日;刪除勞基法2周、4周、8周變形工時條文,拒絕工時銀行;例假日不應隨便亂亂移,勞動部應立即廢止內政部在民國75年5月17日的相關舊函釋,杜絕任意彈性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