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參議員:中情局祕密搜集民眾大量資料

紐約時報報導,根據最新解密的聯邦參議員信函,中央情報局(CIA)長年以來在沒有法院搜索令的情況下,大量搜集資料,其中某些數據可能侵犯美國民眾隱私。

報導指出,信函解密之後,中情局仍未透露資料內容為何。中情局在一份報告中指出,搜集資料仍然必須全面保密,若要公布,只能開放字句經過大量刪減的版本。

名稱為「深潛之二」(Deep Dive II)的報告是隱私與公民監督委員會(Privacy and Civil Liberties Oversight Board)針對第12333號行政命令的系列研究之一,研究內容為國會並未訂定明文規範的情報活動。隱私與公民監督委員會及工作人員均擁有讀取機密資料的權限。

2021年3月,參院情報委員會收到「深潛之二」報告影本。相隔一個月後,同屬參院情報委員會的民主黨籍俄勒岡州聯邦參議員魏登(Ron Wyden)及新墨西哥州聯邦參議員海恩瑞希(Martin Heinrich)共同致函國家情報總監海恩斯(Avril Haines)及中情局長伯恩斯(William Burns),要求為情報活動解密,並公布中情局搜集美國民眾數據資料的內部規定。

魏登及海恩瑞希在信中抱怨,中情局從未向參院情報委員會透露這些情報搜集活動,這些行動明顯牴觸美國民眾對於近年來各種多項不同立法的理解,也就是情報機關不得在沒有法院搜索令的情況下逕行搜集民眾資料。

不過,一名情報官員對紐約時報表示,參院情報委員會原本就知道中情局的機密檔案,「深潛之二」報告重點則是檔案取得之後的儲存及分析等系統。

國會在2015年通過立法,禁止情報機關引用愛國者法案大量搜集民眾的電訊通訊數據,並對聯邦調查局(FBI)引用外國情報監察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監視美國國內活動時,也對大量搜集資料訂定規範。

魏登及海恩瑞希在信中指出,雖然國會通過立法,中情局卻根據12333號行政命令,持續以秘密手段大量搜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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