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員一時貪念虧很大 侵佔4300元換6月徒刑

真的虧大了!新竹一名黃姓保全員,雖然將拾獲皮包內的證件交還給失主,但侵佔4300元現金,失主發現皮包內現金短少,向警方報案,全案法官審理終結,依業務侵佔罪名,判處黃姓保全員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彭清仁報導)

莊姓女子去年11月搭計程車到新竹一處科技園區,下車時不慎將皮包遺失在車道上,有好心民眾撿獲後,將皮包交給科技園區的黃姓保全。不料黃姓保全發現皮夾內有4300元現金與信用卡,竟然心生歹念,將現金抽走,只將皮夾還給莊姓女子。

莊姓女子發現皮夾內現金短少,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查出黃姓保全將皮夾內4300元現金佔為己有,全案依業務侵佔罪名移送。法官在審理後,認為被告黃姓保全因一時貪圖私利,侵佔值勤期間保管民眾拾獲莊姓女子遺失的皮夾內現金。

法官參酌被告黃姓保全之前已有業務侵占前科紀錄,顯然未能警惕,但考量被告侵佔的費用不多,且全數返還,也坦承犯行,法官最後則判處被告6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是18萬元。換言之,黃姓保全侵佔的4300元現金全數還給失主,不但沒花到侵佔的錢,還要付18萬元才能免除6個月徒刑,一時貪念真的是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