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降級未滿週年,台灣獼猴已出現寵物化問題

Wild Taiwanese Formosan rock macaque monkey looking at the camera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作者:李娉婷(動物當代思潮特約記者)

在剛結束的第18屆《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國會議上,大會投票通過將江獺和小爪水獺列入附錄I保護,以遏止獵殺成年水獺、捕捉水獺寶寶,並將其作為寵物販售出口的風氣,不少台灣媒體刊載了這起保育大事件,但其實,在台灣的土地上,一種動物也正受到相似的迫害:在「民識未開」——民眾保育意識不足的情況下,許多人誤以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可以飼養,在台灣獼猴的保育等級調降後,紛紛開始飼養幼猴當寵物。

今(2019)年1月9日,台灣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八種動物因為專家判定野外族群趨勢穩定,被從名錄中移除,台灣獼猴就是其中之一。

這幾年來,台灣獼猴常因造成農損登上媒體版面,在山區居民、學生、登山客間的評價也多屬負面,許多人因為被搶食而對獼猴留下「數量很多、很兇」的壞印象,將台灣獼猴降級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幾乎可說是民心所向,但其實,長期以來,台灣並沒有全面性的獼猴數量調查,只因少數人猴活動範圍高度重疊的地區衝突頻繁發生,社會普遍對獼猴觀感不佳。

在2018年的討論階段,台灣獼猴要從保育類移除的消息放出後,引起的反彈並不大,儘管有動保團體及學者為台灣獼猴發聲,指出在人猴衝突未解決、猴群數量估算依據誤差大、未提出降級衝擊評估及因應準備前,貿然降級的後果堪慮,但也沒有受到民眾及當局的重視。

台灣獼猴還是保育類動物時,民間對獼猴就時常會有喊打喊殺的聲音,成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後,牠們的生命是否會更被輕賤,是降級後最令人憂心的問題,此外,過去幾年也偶爾會傳出應該讓台灣獼猴成為實驗動物、開放作為寵物飼養等意見,如今台灣獼猴真的降級了,暴力對待的狀況畢竟觀感不好,大部分行為人仍然不敢太猖狂,但私養獼猴的問題,已經開始趨向失控。

今年以來,民間團體已經收到15件私養台灣獼猴的通報,其中有6成都是未滿1歲的嬰猴。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提供
今年以來,民間團體已經收到15件私養台灣獼猴的通報,其中有6成都是未滿1歲的嬰猴。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提供

今年以來,民間團體已經收到15件私養台灣獼猴的通報,其中有6成都是未滿1歲的嬰猴。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提供

在台南市一場校園演唱會的草皮上,一隻穿著寵物胸背帶的幼猴在飼養者身邊上竄下跳,發現牠的民眾發出驚呼,伸手觸摸小猴子;在高雄的瑞豐夜市,一位女性懷裡抱著嬰猴逛街;在台中,一位民眾發現有人在網路上販賣幼猴,開價15,000元;除了這些,還有民眾目擊飼養者帶著幼猴在小吃店用餐、讓獼猴坐在機車後座兜風、帶著一起去提款等等,這些,都是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在今年收到的通報。

除了民間團體收到的15件通報外,今年高雄市基隆市也都有私養幼猴被查獲開罰的事件,私養台灣獼猴的狀況雖然一直存在,但自降級以來,目擊的案件迅速增加,飼養者不再像過去一樣小心翼翼,彷彿養獼猴是合法的事,而且在民間團體接獲的通報中,有6成都是出生未滿一年的幼猴,可合理推論,許多民眾不知道一般類野生動物也不可隨意飼養。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查獲的獼猴私養案,小猴才6個月大。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查獲的獼猴私養案,小猴才6個月大。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之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而目前台灣沒任何縣市劃設獵捕區,因此捕捉台灣獼猴來販賣或飼養是非法行為,可罰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違法的問題之外,這些貪圖新鮮飼養的民眾知道台灣獼猴的壽命比貓狗還長嗎?知道牠們的食性非常多樣化嗎?知道要如何提供足夠豐富的飼養環境嗎?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指出,目前在高雄壽山野外的最高紀錄,台灣獼猴可活到26歲,在日本,圈養獼猴甚至可以活到30歲,這些非法私養的案例沒入後,幾乎已經沒有機會再回到野外,但台灣還有多少收容單位有能量接收牠們?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在今年5月底沒入一隻台灣獼猴幼猴,雖然第一時間仍表示會嘗試協調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收容,但事實上,台北市立動物園、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等單位的收容量都已飽和,無法再接收台灣獼猴,幾經輾轉,好不容易才問到一家休閒農場願意幫忙代養,讓工作人員感嘆:「執法沒入容易,後續安排動物費盡心力」。

上(8)月,台北市動物之家張貼出一則台灣獼猴送養訊息,在保育社群間引起不小的騷動,儘管做法錯誤——不該有獼猴可以當寵物養的暗示——但同樣也是無計可施之下的結果,該雌性獼猴長期被人飼養,完全沒有野外生存能力,就算過去15年被照顧的不錯,但飼主最終還是因為生活環境的變動無法再繼續飼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也不能改變棄養事實,而台北市動保處收容獼猴的小空間無法長期照養,其他收容單位又都無法接收,最後是在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的協調下,找到南部一位曾經飼養過獼猴的民眾幫忙終養,請地方另開立飼養許可證明。

今年8月,台北市動物之家的公告中,竟出現獼猴送養文(後已刪文)。  貼文截圖
今年8月,台北市動物之家的公告中,竟出現獼猴送養文(後已刪文)。 貼文截圖

「那是牠們的一輩子」這句話,不只可以用在常見的同伴動物身上,對所有被人自私豢養的野生動物來說,都是如此,而現在地方動保機關不只要面對貓狗爆籠問題,連獼猴爆籠的狀況都開始出現。

此外,獼猴私養問題,牽涉的不只是獼猴的去留,連來源都相當可議,那些年幼無法獨立生存的幼猴,牠們的媽媽呢?民眾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得到這些小猴子?在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收到的一起求助訊息中,飼養者表示小猴子是跟人買來,母猴已被獵殺,但飼養者要外出工作時,小猴子會像人類的嬰兒一樣啼哭,讓他心疼不已,不知如何是好。

若是民眾願意尊重野生動物、能夠對動物行為再多一些了解,降級對野生動物的影響不大,但就是因為民眾對台灣獼猴充滿誤解,在部分地區又容易在生活中遇到,許多不當對待的狀況因此產生。將台灣獼猴從保育類移除後的衝擊應對,從做下決定後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林務局於2018年6月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決議將台灣獼猴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並在2019年1月正式公告實施),主管機關仍然沒有積極作為,這一年來,林務局做了一份很美的年曆、再次推出讓大眾認識野生動物的里山列車,讓保育機關形象大幅提升,但宣導不能只停留在野生動物是「台灣之美」的層面,有多少民眾知道私養台灣獼猴不只違法還後患無窮?如果再不導正民眾的觀念,在不久後的將來,我們只會更頻繁地看見「棄養猴」。

台灣獼猴降級的決策,有專家背書又順應民意,中央主管機關何樂而不為?但後續的處理卻是地方機關在承擔,獼猴不可以飼養的宣導、飼養中的處理方式、沒入收容的機制等等,在降級公告前沒有擬定,在公告後也毫無蹤跡,獼猴造成的農損問題還沒解決,又冒出更多新的問題,頻繁收到通報的民間團體無奈地表示,他們也只能告知通報人檢舉流程,靜待地方機關處理。

而私養,還只是比較被容易看見的問題,虐殺、毒殺、烹食台灣獼猴等狀況,在民間隱蔽的角落,從來沒有停止過。獼猴不管是被寵物化,還是被視如寇讎,下場都一樣令人唏噓,作為最常被污名化、民眾最反感的野生動物,台灣獼猴少了保育類的法律保障後,其實更需要主管機關積極的宣導與關注,否則,族群數量穩定後離開保育類名單,只是讓民眾能對動物為所欲為,還是真的「保育有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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