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著作權 大陸影視演藝界相挺

大陸網路上充斥著各類剪輯電影片段,許多「網紅」將其再製成自己的短片,上傳至個人平台,以此盈利,但是此行為究竟有沒有侵害到著作權?大部分人對這樣的短片早就習以為常。

日前新華社發布一則調查報導《短視頻原創作者逾九成被侵權:五分鐘看完一部電影、內容相似互相「搬運」……》,三天後,中國電視藝術交流協會、北京電影協會等15家行業組織,聯合58家影視公司和線上影片平台聯合發布聲明,要求短片平台等機構採取措施,停止對影視作品剪輯、再製等侵權行為,隨後,又有500多名大陸藝人加入簽名聯署行列,要求短片平台確實保護相關影視作品版權,大陸國家版權局和國家電影局也跟進表態,將依法打擊短片侵權盜版行為。

去年12月,大陸「12426版權監測中心」發布《2020中國網絡短視頻版權監測報告》,報告指出,短片正成為互聯網知識產權侵權的高發地帶,報告出爐後,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等平台上的網友開始大範圍撻伐「短片侵權」現象。

而大陸大動作掃蕩短片侵權行為,是因為大陸短片侵權狀況已存在許久。大陸一位短片推廣服務商說,再製、剪輯後的影視作品是累積粉絲最快的方式,粉絲多了,流量就多了,也就帶來廣告商,廣告主就多,廣告商就是網紅將流量「變現」的媒介。

大陸某短片平台上,某些直播主會直接在個人直播間播放整集電影或電視劇等影視作品,且播放這些影視作品並非完全無償的,直播主誘導民眾點擊其推廣的連結,往往可以賺到不菲的推廣費。據了解,在大陸短片平台上,若有擁有100萬粉絲、平均播放量在50萬左右,20秒以內的推廣,直播主即可獲得1萬元(人民幣,下同)左右的費用。

對此大陸網上也開始出現討論的聲音,部分網友認為該篇報導能夠為糾正以流量為中心的行業不正之風,也有人開始討論短片平台「二次創作」的界線究竟為何,期待官方能推出合理的解決方案,比如建立版權交易平台、互聯網平台購買部分版權等,使得版權持有方、平台與用戶三者形成一種有規範的「授權」機制,形成更加良性、共贏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