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紅線3-2】詹為元質疑國健署執法手段 羅智強籲跨部會查緝電子煙

【個資紅線3-2】詹為元質疑國健署執法手段 羅智強籲跨部會查緝電子煙 243
【個資紅線3-2】詹為元質疑國健署執法手段 羅智強籲跨部會查緝電子煙 24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針對國健署為強力打擊電子煙新興毒品氾濫的同時,卻要求電商平台提供涉嫌違法會員個資的做法,台北市議員詹為元受訪表達憂慮,並直指政府在防治電子煙等新興菸品時,不應輕易侵犯個人隱私權,呼籲政府的管制與執法界限應更明確。

詹為元批評,國健署在電商平台上的管制方式存在「大小眼」問題,像蝦皮等在台灣設有分公司的落地電商,因為必須遵守台灣法律及政策,往往受到政府更多限制。然而,對於臉書等境外平台,政府幾乎無法有效掌控,這導致部分賣家利用境外平台販售電子煙,進一步讓國內使用者和市場向境外平台流失,削弱台灣本土電商競爭力。

據了解,面對電子煙等新興菸品在網路平台的違法銷售,國健署積極要求平台業者提供相關賣家資料,並強調依法進行監管的重要性。然而,部分國際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及YouTube拒絕配合提供會員個資,使政府打擊非法菸品的努力面臨挑戰。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也坦言,部分國際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和YouTube母公司Meta,以及Google旗下YouTube和Google Map,拒絕提供會員個資,並反稱無責任監控違法資訊,「這些平台的消極態度,讓台灣政府難以有效打擊非法菸品的網路流通」。

儘管國健署已多次召開會議,提供平台關鍵字清單及違法態樣作為參考,並對違規平台進行裁處,但問題仍未獲改善。羅素英表示,多數平台每月違法案件數已減少至約15件,但Facebook和Instagram上的疑涉違法案件仍高達600至800件,情況令人憂心。

針對國健署要求個資的合理性,詹為元也質疑,即便取得個人資料,國健署在執法上並無明確罰則或追蹤機制,「假如某高中生購買了電子煙,國健署能做什麼?打電話通知家長或寄信警告嗎?」他強調,個資管理應交由警察或檢調單位負責,而不是國健署涉入,否則只會加深社會對政府濫用個資的疑慮。

詹為元強調,政府應尊重隱私權,避免透過要求個資和裁罰電商來達成政策目的,國健署應專注於建立「新型關鍵字」系統,以快速偵測電子煙販售行為,並立即通知電商平台下架相關產品,而非將政策責任全數推給平台或過度依賴罰款,「透過裁罰來達成防治目的,是本末倒置」。

詹為元進一步提醒,若政府機關未妥善保護個資,甚至濫用資料進行其他政治用途,必將削弱社會對政府的信任,政府在推動政策時,應兼顧隱私保護,避免侵犯個人權益。

詹為元也強調,防止電子煙等新興菸品在校園和年輕族群中的蔓延非常重要,但政府應選擇合適手段,避免侵害民眾隱私權。他表示,建立完善的通知機制與即時下架系統,才是更為有效做法。

【個資紅線3-2】詹為元質疑國健署執法手段 羅智強籲跨部會查緝電子煙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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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羅智強則說,遏止青少年吸食電子煙絕對是正確方向,但要解決電子菸青少年使用氾濫問題,必須依法依規,「法制面如果有不足,或是需要因應新型發展,政府應當提出解決配套」。

羅智強認為,電子煙相關查緝涉及電子商務、跨境打擊、金融管理,這也絕非衛福部一個單位可以解決,包括法務部、內政部、金管會、數發部等,行政院應當組成跨部會小組好好處理,統一檢視現行法規面的不足,相信朝野都會有共識來一起解決。

針對議員質疑,羅素英則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在執行調查時,可要求相關機構或個人提供產品製造、販售、廣告等資料。被要求提供資料者不得規避或拒絕,以免妨礙調查。

羅素英表示,當網路平台業者發現會員刊登違法電子煙或加熱菸資訊時,平台需在限期內移除內容,並提供違法賣家的資料。國健署將在獲取資料後,轉交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查處,以加強違法行為的遏止力度。

照片來源:詹為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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