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再利用、真廢棄」環保業者租地堆垃圾 不法獲利近億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桃園地檢署、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及桃園市環保局,一同組成專案小組,破獲領有桃園市環保局核發廢塑膠再利用檢核許可的聚○工業有限公司,涉嫌收受廢塑膠混合物後,未依法實際進行再利用,卻結合其他環保業者,租賃廠房及土地進行非法棄置,不法獲利共計近億元。因聚○公司鄧姓負責人為慣犯,已入監服刑,另千○環保公司邱姓負責人,經桃園地檢署認其惡性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獲准。全案近期偵結,今(3)日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2人、公司法人3家,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近億元。

環管署表示,聚○工業有限公司為領有合法許可的廢塑膠再利用公司,鄧姓負責人先佯稱以擺放機具、車輛名義,向厚○公司租用位在楊梅區之倉庫、空地後,夥同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的千○環保有限公司,向陽○城市公司、明○材公司、益○公司等公司收取大量廢塑膠或廢塑膠混合物,將所收受的廢棄物堆置在本案土地上,而未依法進行再利用處理,藉此牟取非法暴利。

租賃土地堆置廢棄物。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租賃土地堆置廢棄物。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 租賃土地堆置廢棄物。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

 

經查,被告等人於本案土地堆置的廢棄物,體積高達10,324立方公尺,重量達3,758公噸,甚至在土地堆置容量飽和後,再轉運至其等另行承租的宜蘭縣冬山鄉廠房棄置,不止嚴重損害土地所有人權益,更是嚴重破壞國土環境,本案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對被告邱某、鄧某求處重刑。

環管署指出,千○環保公司邱姓負責人,經桃園地檢署認其惡性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獲准,並查扣大貨車1台、曳引車5台(價值共約1千480萬元)、房產2棟、土地6筆(價值2千50萬餘元)、帳戶內款項約300萬元,共計查扣3千830萬餘元。

環境管理署提醒,民眾出租土地、倉庫或廠房時務必謹慎小心,應慎選承租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同時出租人於出租後應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假承租,真棄置廢棄物」的手法,否則將面臨廢棄物清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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