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副署長」酒後闖紅燈過馬路遭撞 移民署打臉了:背心非公發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方男穿的移民署背心是自製的。(圖/翻攝畫面)
方男穿的移民署背心是自製的。(圖/翻攝畫面)

59歲方姓男子今(16)日清晨酒後違規闖越和平西路三段、梧州街口遭撞,當場頭破血流失去意識,事發當時路人發現方男穿著移民署的背心,正面還有副署長的官銜,緊急叫救護車將人送醫。移民署今天上午發出聲明,強調男子並非移民署職員,且背心也不是移民署公發的制式背心,任何公然冒用移民署服飾或徽章,甚至冒充移民署人員而行使職權者,均屬違法行為,移民署將配合警方究辦。

警方調查,黃男(49歲)凌晨1時許駕駛休旅車沿和平西路三段東往西方向行駛,要前往新莊,行經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時,撞上由北往南徒步的方男。由於撞擊力道過大,休旅車車頭及擋風玻璃毀損,方男則被撞飛路口中央一動不動。路人緊急上前查看,驚見方男身上穿著移民署的背心,且背心上還有「副署長」的官銜。

方姓男子闖越馬路遭撞,身上還穿著移民署背心。(圖/翻攝畫面)
方姓男子闖越馬路遭撞,身上還穿著移民署背心。(圖/翻攝畫面)

值得注意的是,方男遭爆常自稱「移民署副署長」在萬華地區招搖撞騙蹭茶室,還曾自製名片,上面印有總統府、行政院等字樣,更冒充是前副總統呂秀蓮辦公室成員;對此,警方將進一步釐清他假冒身分的動機,及調查是否涉及不法。

移民署表示,公務員的服飾或徽章代表著政府機構的公信力,在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的公眾場所冒用公務員服飾或徽章,依刑法第159條規定,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金;若是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依刑法第158條第1項規定,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移民署呼籲,民眾切勿使用公務員相關服飾或徽章假冒公務人員,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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