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橫行立院】多名被害人指控違法執業 前綠委法律顧問10萬交保、限制出境

台灣陪審團協會祕書長林珮菁遭爆沒律師資格,卻在外承攬訴訟。(翻攝台灣陪審團協會臉書)
台灣陪審團協會祕書長林珮菁遭爆沒律師資格,卻在外承攬訴訟。(翻攝台灣陪審團協會臉書)

本刊去年踢爆,自稱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任職立委期間,擔任法律顧問的女子林珮菁,靠著顯赫資歷偽冒律師橫行立法院,違法接案長達5年,遭被害人指控,她只撰寫書狀卻不出庭。檢調昨(14日)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處等,並傳喚林女及多名證人到站說明,初估她不法所得超過數十萬,涉嫌違反律師法、詐欺等罪,諭令她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本刊調查,48歲的林珮菁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擔任神腦國際總經理特助兼法案組組長,震旦行總管理處法案組主任,博客來網路書店監察人、法案及選股顧問,學思行公司法務長,迎嘉科技公司、台灣歐姆龍公司法務長,以及多家科技及建設公司法律顧問,立院黨團法制組組長、顧問,學經歷看似相當顯赫。她不但有諸多頭銜,對外皆以律師自居,還曾以黃偉哲、蕭美琴法律顧問的身分上過新聞,更以台灣陪審團協會祕書長身分,與不少立委一起出席公開活動。

2013年間,她更打著蕭美琴立委辦公室法律顧問、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的名號,與蕭美琴、管碧玲、姚文智、潘孟安、高志鵬等人召開記者會,針對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節費電話一事,揚言對特偵組檢察官及檢察總長黃世銘提告、求償2億元,攻占各大媒體版面。

針對被害人指控,林珮菁當時表示,她從未自稱律師,只擔任過立委助理及企業的法律顧問,民眾前來諮詢時,她已告知只能協助寫訴狀,無法協助出庭,僅收取1萬元費用。但民眾實際秀出匯款紀錄,確定金額為10萬5,000元,與林珮菁的說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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