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大陸人民亦為我國民」函釋 陳建仁:避免國際誤解

停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的函釋,陳建仁表示,不合時宜、避免誤會。(本刊資料照)
停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的函釋,陳建仁表示,不合時宜、避免誤會。(本刊資料照)

行政院日前發函各部,要求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的函釋。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6日)說明,30年前的相關函釋不合時宜,也不符現行法律規定,故調整後盼能避免民眾與國際誤解。

陳建仁今日出席環保署舉辦的「綠色化學共創永續聯合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會前受訪談及此事稱,之所以做此調整是因相關機構在30年前的函釋已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經陸委會審視相關函釋內容後做出的決定。

陳建仁指出,頒布的通令是希望要讓兩岸人民的權利義務有更好的規範,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困擾外,也避免國人與國際上的誤解;被問及是否會進一步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他回應,陸委會將審視相關內容後再做是否修法的決定。

中國籍錢姓男子2018年來台單車環島,卻遭路燈電死,其家屬提出國賠;法院以30年前法務部函釋「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引發議論。

行政院昨(25日)發函通令各部會,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即日起應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週刊報導
中國男單車環台被路燈電死 「國賠463萬」高雄地院: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中國人在台獲國賠463萬 行政院宣布「同中華民國人民」即起停止適用
恩恩事件5個月!恩恩爸錄影現身新北市議會 籲侯友宜展開行政調查

看更多相關新聞
行政院函釋「大陸人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雄院國賠中國人 民團批判決荒謬違憲 籲修國賠法憲改
日本人來台單車遊中橫遭落石砸死 公路總局養工處確定國賠468萬元
長榮大學遇害女大生家屬盼國賠 府:尊重司法
土耳其男被控性侵判無罪 提國賠100萬敗訴

【填問卷抽好禮】2023健康生活大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