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不會立中柱 租客遭房東趕走:不搬就報警

台中市 / 朱培妤 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自己5月時在台中租屋,但日前卻被房東以「摩托車不會停中柱」的理由要求她限期內搬走,否則將請警察來強制驅趕,讓女子相當傻眼;她也解釋,自己的手曾受過傷,加上車格是反向斜坡,自己練習多次還是有困難,卻因這理由被房東趕走,感到相當無助。

不會立中柱遭趕走?房東:不搬就請警察

該名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求助,表示自己在今年5月租屋,但8月時房東卻以「摩托車不會停中柱影響到別人,勸導三次未改善」的理由,要求女子限期兩個月內搬走,否則要報警強制搬遷。

而女子配合另找房子搬家,不過原本的租屋到期日是10月31日,且她也告知房東新租處的前房客29日才會搬離,因此她最快要30日才能點交,房東卻不接受這件事,更稱自己週末不在台中,女子則提出是否可延到11月1日再點交且願意補差額,但房東十分堅持必須在30日前的白天點交,否則會請警察來強制驅趕。

車格是反斜坡 女子哭訴:力氣小真的很難

而女子解釋,自己有特地請朋友教自己怎麼立中柱,更練習了好幾次,然而車格的地方剛好是反斜坡,常常差點整排倒,加上手曾經受過傷「對我這種力氣小的女生真的很難,練習之後手腕舊傷又復發,連拿手機手都痛」。

另外女子也抱怨,合約內容上雖有寫,「若個人生活習慣造成他人不便,警告3次沒改善就必須搬離」,但她根本不曉得明文規定是什麼?感覺都是房東自由心證。

女子雖然有跟房東溝通找臨停位置,機車卻常被移到別人車格,「房東明明可查監視器,卻都堅持不相信」。而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其他房客說明,房東確實有做出立中柱的規定,且立側柱的話,真的會擋到隔壁機車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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