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規定放寬!即起免打滿3劑、全程戴口罩就可運動

教育部體育署今發出公告,開放還沒打完3劑疫苗者進入健身房,但運動時應全程戴口罩。(示意圖,資料照)
教育部體育署今發出公告,開放還沒打完3劑疫苗者進入健身房,但運動時應全程戴口罩。(示意圖,資料照)

為了因應疫情,4月22日起要打滿3劑疫苗才能進入健身房,規定將從今(26日)開始放寬,教育部體育署發布消息指出,經蒐整各方意見召開會議研商,並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研議後,在兼顧健身產業發展、消費者權益及防疫措施原則下,開放還沒打完3劑疫苗者進入健身房,但運動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體育署增列「健身房參加者須完成第3劑COVID-19疫苗接種始得進入」之配套措施,包含顧客進入健身房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運動時無須佩戴口罩,如果還沒完成接種3劑疫苗者,運動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另外,體育署也新增「業者自主管控機制」,文中明定業者應訂定管控機制,落實查驗顧客進入健身房的3劑疫苗施打證明,如果有未完成3劑疫苗者,業者應確實監督其運動時全程佩戴口罩。

體育署也公告「未接種第3劑者運動不戴口罩的罰則」,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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