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友私密照「索10萬」!前後任男友他全鬧 老媽也遭殃

竹男偷拍女友私密照到處恐嚇取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竹男偷拍女友私密照到處恐嚇取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彭姓男子與小云(化名)在2020年初交往,二人在同年9、10月間分手,彭男卻拿交往期間偷拍的私密照,從小云本人及後任男友一路恐嚇到小云母親,勒索財物。小云母女提告,新竹地院審後判賠40萬。可上訴。

據本案判決書,小云主張,與彭男於2020年3、4月間開始交往,期間被對方以手機或電腦設備,在不知情狀況竊錄裸露私密影像,彭男在分手後心生不滿,為報復展開恐嚇取財、跟騷等行。2020年9、10月間二人分手,彭男用多種方式傳訊稱,「再次幫你死去的媽上香,要出事摟今晚就送你大禮」。

2021年4至8月間,彭男又傳送小云一張裸背照片,並以文字嗆:「前女(友)是辣妹,很囂張,讓我囂張一下啊,等等跟一個弟弟出去給他看一下」、「我有的是露點的,三點,你覺得我會這個不能給媽媽看嗎」、「你要報警就去吧,我記得我複製11個雲端硬碟慢慢找吧」、「讓大家看看○○○(小云媽媽)的女兒,有他X多騷吧」等。

彭男在2021年4月期間去電恫稱,不給10萬就散布私密照,又傳送槍枝照片給小云,最後要求她匯444元,小云心生畏懼按指示匯款。同年5月下旬,彭男又拿私密照傳給小云當時的男友,男友基於保護小云心生畏懼,匯款4000元至彭男戶頭。同年7、8月間,彭男再傳私照給小云母親,恐嚇要求16666元,遭小云母親拒絕。

小云認遭彭男長期騷擾,依民法請求150萬賠償;小云母親則請求100萬賠償。彭男辯稱,在偵審期間坦承不諱並深表悔悟,又罹持續性憂鬱、精神官能症等疾,有診斷及免疫證明書可稽,目前無業,願向小云母女道歉,父母也願以20萬和解,惟對方不接受。

竹院審後指出,彭男竊錄隱私部位罪經刑庭判處3月徒刑;兩件恐嚇取財各處10月、6月徒刑;另恐嚇取財未遂處4月徒刑。上述足採信小云母女主張被告(彭男)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法益。

竹院審酌,彭男動機僅因感情不順便心生報復惡意,交往期間即竊錄預謀,時間長達2年以上,且私密等影像迄今仍未扣案及銷毀,亦未與小云母女和解,衡兩造經濟狀況等情,認小云和母親民事求償金35萬元、5萬元為適當。

另查,彭男尚有兩件前案。2020年6月彭男與小云交往期間,二人爭執後彭男在小云住處,找到其前男友阿廷(化名)地址、手機號碼,並傳訊恐嚇「出來喬,想要一管給你」、「很想往你頭上開一管」、「台中人,約你家樓下」等語。阿廷報案後,檢警在彭男住處扣查空氣槍、鋼珠、大麻8包及吸食器具等,另案偵後起訴。恐嚇阿廷部分,竹院審後判處40日拘役;持二級毒品處6月徒刑。上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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