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性愛影片上網散布 犯嫌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2日電)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多次將偷拍性愛影片上網散布至特定群組,並以此恐嚇被害人,檢察官表示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之虞,昨天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表示,日前警方調查被告24歲李姓男子涉嫌毒品案件時,於查扣電腦發現被告偷拍與多名女子性愛影片。地檢署隨即指派機動組檢察官陳貞卉偵辦,昨天上午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將被告拘提到案。

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在偵訊後認李姓被告涉犯刑法之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散布猥褻影像、恐嚇危害安全,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違反保護令等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另恐嚇危害安全、違反保護令部分,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之虞,昨天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在密集勘驗證物及訊問數名被害人後,確認被告李姓男子多次將偷拍之性愛影片上網散布至網路社群Facebook、LINE等特定群組,以此恐嚇被害人,造成遭偷拍女性之名譽受損、精神受創。

桃園地檢署除持續擴大追查,儘速釐清案情外,也呼籲被害人勇敢挺身舉發被告的不法犯行,並請民眾勿在網路散布性交猥褻影片,以免觸犯刑責。10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