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食品輸美也須提供成分比例 食藥署:高風險食品才要

中國大陸暫停台灣多項食品輸入,要求台灣業者必填配方引發討論,卻傳出美國等國家,同樣要求提供成分比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澄清,高風險高關注的食品才需要提供。

Man working at charitable foundation, packing cardboard donation box with canned food and blanket
傳食品輸美也須提供成分占比,食藥署今天回應,只有高風險食品需要,例如罐頭類食品。(示意圖/Getty Images)

食藥署指出,國際上針對高風險高關注食品,特別是針對成分含動物源來源,為確定產品安全,要求業者提具加熱溫度、時間等安全管控佐證資料,至於其他不含動物源成分的一般食品,多可自由貿易,官方不會特別要求。

食藥署以美國為例說明,若需要出口高風險高關注食品至美國,例如罐頭類食品,需要另外申請製造業者註冊帳號(FCE),再依產品屬性填寫對應資料表單,填寫內容則包含加熱溫度及時間。

若非高風險高關注食品,食藥署表示,業者將食品輸銷至美國前,需要至美國官網取得食品業者註冊碼(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FFR),註冊所需填寫的資料,包括工廠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生產產品類別碼及在美代表人,完成註冊後,即可出口至美國。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