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修法增建「犯罪資料庫」 徐巧芯:凌虐致死可處死刑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提案修法捍衛兒少免於受虐權益,補強蔡政府大破洞的社會安全網。(示意圖/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提案修法捍衛兒少免於受虐權益,補強蔡政府大破洞的社會安全網。(示意圖/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少女被偷拍的不雅影片,又有受害者出面指控性侵,除了輿論一面倒社死撻伐外,也引發不少人對相關修法完善的討論。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已提案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目前在立院連署中,此次修法有3大重點,包括各項罰則、刑度提高、加入心輔制度、建立加害者資料庫並且定期檢討。同時,刑法286條也提出修正,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18歲以下之身心健全或發育者,若致死最高可處死刑。

「已提案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目前立院連署中!」徐巧芯今(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此次修法有三大重點,包括各項罰則、刑度提高、加入心輔制度、建立加害者資料庫並且定期檢討。她提出的版本將增建立「犯罪資料庫」,強化並整合跨部會資訊,對於潛在的犯罪風險或已被通報犯罪嫌疑人,必須更全面的預防,並定期檢討防治性剝削之成效。

「全面提高相關罰則!」徐巧芯表示,犯案首謀依犯罪情形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幫助犯或向犯罪者購買、觀看、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者,也將最輕本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對於涉犯本法所述之犯罪造成兒童及少年死亡或重傷者,維持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法律規定。同時刑法286條也提出修正,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十八歲以下之身心健全或發育者,若致死最高可處死刑。

徐巧芯強調,此外,即便在審理過程中針對相關性影像之保存,應在判決確定後儘速銷毀,避免流入網上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徐巧芯提到,兒虐相關之刑法286已通過一讀,將建議黨團優先排審,「一起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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