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後竟能下架!立委曝桃園漏洞

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後竟能下架,立委籲衛福部莫讓桃園成漏洞。(陳培瑜辦公室提供/楊亞璇台北傳真)
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後竟能下架,立委籲衛福部莫讓桃園成漏洞。(陳培瑜辦公室提供/楊亞璇台北傳真)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林月琴與桃園市議員許家睿、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5日舉行「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後竟能下架 衛福部莫讓桃園市成為查詢漏洞」記者會,質疑現行兒少法實施過程中,因未有明確規範相關公告姓名裁罰之處理作法,致使桃園市出現將違反兒少法之行為人之公告名單下架狀況,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不一,要求衛福部訂定子法。

陳培瑜表示,從去年起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導致家長查詢不到對兒少不當對待的行為人。除了跨部會之間案件有無法串接的情況,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的執行情況,也沒有統一的辦法,如目前桃園市自訂規定,不分情節嚴重性,虐待兒少的行為人在公告三年之後,就會全面下架。

陳培瑜表示,自己今年3月質詢中向衛福部強調此嚴重性,要求訂定子法,讓各縣市有明確的公告方式,包含說違法行為及公告的期間;然而直到現在,衛福部仍讓兒少暴露於可能接觸到不當對待的行為人,家長卻無法查詢的風險當中。

許家睿指出,去年在質詢桃園市政府的時候,就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不適任教保人員,網站上沒有搜尋的功能,每個案件是逐筆公告卻無法作姓名的搜索,不便民眾查詢;同時也發現公告的資料有缺失,無法往前追溯過去的資料,許家睿議員已要求桃園市政府更新系統,雖然今年有新增搜尋功能,但相關資料還是有三年時限而下架的情況,甚至市府提供議員的下架名單也匿名行為人,這是漠視民眾知的權利,強調保障兒少權益不該有時效性。

馮喬蘭表示,過去也關注校園內的情況,曾有老師因違反兒少法13案調查成立之後,卻沒有公開行為人姓名,事後行為人對人本教育基金會提出妨礙名譽的告訴。馮指出,從法制面明定公告姓名、到行政面的落實,都是對吹哨者的保護,政府應擔負起責任,展現對受害者的相挺。

林月琴表示,教育部2020年起,在全國教保資訊網會公布全台幼兒園的裁罰紀錄,過往裁罰紀錄會永久呈現在教保網上,但112年3月起,教育部訂定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布負責人行為人機構名稱及場址之公布期間》法規上路,依據裁罰情節輕重,公布姓名的時間從3個月到6年不等,舊有的裁罰資料公告期滿也會下架,違規情況的情節輕重差異很大,要求所有的紀錄都永久放在網站上確實不妥,如果違規屬行政疏失,不會影響孩子的安全或權益,公告期限可討論縮短。

林月琴指出,但相對於教育部,衛福部目前的法規並未訂定下架期間,桃園下架名單中,違反是兒少權法49條,是對小朋友相當嚴重傷害,包含:身心虐待、不正當對待行為、屢次施暴、推導重摔等,目前兒少權法有規定違反相關法規依法公布姓名,但未說明下架時間,也導致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不一,像本次桃園市政府表示考量資訊時效性,公布3年後下架,衛福部同意這件事嗎?如果同意的話,想請問下架的法源依據為何?如果未同意,又為何地方政府可以各自採取不同做法?衛福部有無督管確認?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說明,如同立委提到,目前兒少法內並未規定公告姓名的期間,因此確實有各縣市政府自行下架的狀況,長期而言,需要研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另外有三項短期措施,已於5月3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將違反兒少法裁罰案件一律登載在中央政府管理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全國違反兒少法公告專區;過去各縣市自行登錄在地方政府官網頁面的案件,皆要求補登回中央CRC網站;各縣市目前公告的頁面須加設超連結至中央CRC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