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數去年已達10萬!逐年攀升 民團籲速修民法「移除父母懲戒權」

2006年台灣實施校園零體罰,但家內體罰持續,據資料顯示,兒少保護通報數從2020年8萬多筆至2023年已達10萬多筆,正逐年攀升。多個民間兒權團體今(4/30)舉辦記者會共同呼籲,儘速推動民法1085條修正案,移除家長對孩童的「懲戒權」,禁止家內體罰的身心暴力行為。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今早集結勵馨基金會高雄分所、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黨部等民間兒權團體,於「國際不打小孩日」當天在高市府鳳山行政中心舉辦記者會,並呼籲政府應積極推動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法案,落實兒童人權公約以兒童為權利主體的精神。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表示,去年3月,法務部向社會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據兒童權利公約第8號和第13號一般性意見書,體罰不論多輕微,都屬於身心暴力對待的一種形式,目前修法是其中一種保護兒童免於暴力的預防方法。

暖暖蛇國小共學團高雄召集人沈玉玲指出,原懲戒權中,明訂父母擁有懲戒小孩的權力,惟法令對於何謂身心暴力行為並無明確定義:冷暴力語言的傷害、剝奪孩子自由行動的權力等,都對孩子的身心發展與人格尊嚴造成影響,但卻難被定義為身心暴力的範疇;雖然台灣校園已經在2006年實施校園零體罰,但家內體罰依舊在持續,且其行為仍然被法律所保障。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市黨部主任張芳愉表示,雖然2022年,全世界已有65個國家跟進表示「兒童無論在任何場域,都可免於體罰所帶來的傷害」,但在台灣,兒少保護通報數從2020年8萬多筆到2023年已達10萬多筆,正逐年攀升。

張芳愉呼籲,應盡速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法,讓台灣成為繼日本、南韓之後,在東亞地區第3個禁止家內體罰的國家,也讓學童在免於身心暴力的環境下健康成長,落實CRC以兒童為權利主體之精神。

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理事長顏任儀則盼透過立法,讓家長意識到對孩子所擁有的並非懲戒或管教權,而是有保護和教養孩子的義務。

勵馨基金會高雄分所主任楊稚慧則進一步呼籲,尊重孩子獨特性的重要性,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甚至要從家庭教育就要開始了,政府相關當局應給予家庭、學校、社區有足夠的性平教育相關資源。

一名蔡姓孩童也現身表達心聲,她說「如果大人在是小孩的時候,也被體罰過,應該也不喜歡被體罰,那為什麼還要體罰自己的小孩?如果他都覺得這個行為沒有讓他舒服,為什麼還要對他小孩做出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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