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嘉縣住宿式服務機構 最高補助12萬
嘉義縣112年度「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7月1日起受理申請,為減輕入住長照機構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今年起擴大補助,從每人6萬提高到12萬並取消排富規定,嘉縣照管專員貼心入機構評估加速服務時效,衛生局提醒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或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於今年1月1日起入住住宿式機構滿180天,未領有其他補助者,皆可就近提出申請。
縣長翁章梁表示,嘉義縣老年人口全國之冠,嘉縣積極建構「看得見、找得到、用得到、負擔得起」的長照服務體系,衛福部自108年起提供的專案補助今年更調高至12萬,為便民申請,縣府6月底邀集護理之家及住宿長照機構召開說明會,媒合提供代收申請服務,家屬只需準備長輩存摺、身分證影本、印章及相關資料至機構填寫申請書,即可代收轉送衛生局。
衛生局長趙紋華說,112年補助方案已取消排富條款,受益人數可望再提升,衛生局7月15日前由照管專員進入機構評估失能等級,已住滿180天的住民都可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由機構代收或自行送到衛生局審核,符合條件者經撥款後將由專人電話通知入帳。
衛生局表示,補助方案申請期限自即日起到113年3月1日止,如有相關疑問或任何長期照顧問題,都可電洽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5-3625750或1966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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