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修租屋定型化契約 年底前完成
內政部今天(22號)表示,為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正研議修訂租屋定型化契約,可望在年底完成送行政院消保處審查,對於房東和承攬租屋業務的公司都將具有拘束力(繆宇綸報導)
暑假是學生換屋租屋的高峰期,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提醒同學,常見的租屋糾紛有提前終止租約、修繕、押金返還、欠租、賦稅等,租屋前應該詳細閱讀租屋契約內容,可以參考內政部擬定的租屋契約範本,對租屋賦稅等費用有明確規範,以保障自身權益。內政部版的契約範本,對於相關爭議糾紛都有明確規範,對租賃雙方的權益比較有保障。內政部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租屋市場需求,已著手研修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研議增訂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陳純敬說『對於(以)專業租賃為業的房東,以及代租,也就是承攬(租屋)業務的公司,可以有一些拘束力,我們希望能夠解決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不平衡的問題......』
這份定型化契約可望在年底完成,在修訂完成後將送行政院消保處審查。根據統計,租屋糾紛以終止租約最多,一年有466件,其次是房屋修繕257 件、租金返還也有218件。